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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拿到勞動局拒絕給失業金的信
今天我去查信拿到了勞動局再次拒絕給我發失業金的信。
這不出乎意料,因為4/19我和勞動局的華婦通電話時,她的立場和態度就是這樣的。她絕不是想要調解勞資糾紛,也不是要站在勞動者的角度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也不是以中立的立場評判勞動者和資本方之間的矛盾。而她更像是被我的僱主雇傭的人事部的一個助理,甚至還不如, 因為如果她把自己當作那個客服公司的人事部的助理,她和我就至少是半個同事,但她站的立場,絕不是我的同事,我的同事們得知我被這樣開除,多半會有對我利益的關注以及對僱主的不解和憤慨。
勞動局的官方意圖,顯然就是扮演這種黑臉角色,這也是為啥她作為調解人或判官,她的姓名向我保密。 你可以設想,如果我被警察逮捕,或開罰單, 警察和警察局的經辦人是要在罰單上留下姓名的,警察秉公辦事,怎麼會害怕我知道警察的姓名呢? 我沒打過官司,但我相信我去打官司,我肯定是可以知道法官的姓名的,一個判決無論是對我有利還是有害,我至少可以知道判決者的姓名。勞動局的官員扮演判官的角色調解勞資糾紛,而官員卻要捂住自己的姓名,這種設置已經說明勞動局不想秉公辦事,預先知道自己做的事會被人恨,會被公眾批評。
那個華婦完全不想知道我被僱主開除這件事的背景故事中,僱主方面有什麼不恰當的做法。 她的意思是,如果僱主是亂開除, 我應該去找律師打官司,她不管也不想知道。 我問到哪裡找律師,她說去報紙上找律師的廣告。
我這次被開除,申請失業金失敗,主要的技術原因是我事先不知道被開除就不給失業金。 我在1/24第一次去勞動局網站填失業金申請表時說了自己是被開除的。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我在勞動局網站上填表申請失業金時,謊稱不是被開除,而是因為我自己能力不足不稱職,或者謊稱公司沒活幹了被裁員。 這樣我的僱主就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配合我,以幫助我拿到勞動局發的失業金。 僱主不會傻乎乎地主動向勞動局揭露我是被開除的,那樣我就得不到失業金,結果只能是天怒人怨,一地雞毛。不要說我這是被冤枉開除的特優骨幹員工,即使是一個被公司里的所有人恨得咬牙切齒的搗亂分子被開除,僱主也希望能把那個搗亂分子平安送走,只要能讓那個人消失就好,而幫助那個被開除的人順利拿到失業金,是各方共同的心愿。 所以我這次拿不到失業金,主要就是因為這麼個因為沒經驗而導致的操作錯誤。
不過我拿不到失業金,肯定要玩命地鬧。
這其中還有一個我的特殊情況,我被開除后不急於找工作。如果我1/23在機場被開除后,很快就找到另一個工作,亦或我當時同時打兩三份工,比如我在機場當客服的同時當家庭護理員,我被機場開除后仍然在當家庭護理員,仍然拿工資,就不涉及領失業金的問題,沒失業也就沒有失業金, 當然除了失業金還有遣散費的問題。
下一步我只能找律師,真不知道上哪兒找。
我在2009年曾經在雪城申請過失業金,當時我在一個醫院當了兩個月的保安,自己辭職,後來想申請失業金,我諮詢了免費律師,雪城的社會服務部提供免費律師,律師告訴我因為我自己主動辭職,肯定沒失業金。 我也知道不會有,但想見識一下怎麼打官司,於是按約去找勞動局的Judge見面,是一個五十五歲白男,見面時,我去白男的辦公室,白男打電話給那個保安公司的人事部和CEO,讓我通過電話和僱主對質。由於是我自己辭職,並且拒絕再回那個公司當保安 ,當然沒失業金。
這次我在紐約市的失業金糾紛,與當年在雪城那次不同,首先我不知道免費律師在哪裡,無法找律師諮詢。 其次雪城的勞動局的Judge是和我現場見面並且讓我和僱主直接對質,我在紐約市勞動局的所謂hearing,只有一個漠不關心的華婦充當所謂的Judge,全程只有我和她的對話,不存在我和僱主對質的機會。 雪城的那個白男Judge的立場是中立的,而紐約市的這個華婦的立場不是中立的,彷彿她是被僱主雇傭的幫手,只要能按僱主的意思給我扣上違紀開除的帽子,她就達到目的了,她不想知道僱主方面有什麼做的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