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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寄存公司的黑男經理迪萬交涉

作者:qwxqwsean  於 2023-10-19 04:2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移民生活|已有1評論

10/18

今天和寄存公司的黑男經理迪萬交涉

早上我在包厘街吃了早餐后,在附近的公園閑坐上網。 十一點,我去寄存公司,找其經理迪萬,試圖索要八月底我的物品被扔的賠償。根據辦公室另一個黑婦的描繪,迪萬是瘦高戴眼鏡的。 我原以為我沒見過,實際見到,發現早已臉熟。我常見他早上八點上班,傍晚七八點才下班,顯然他從公司蹭了不少加班費。  

在見迪萬之前,我在附近的小公園見到熟人一個50歲墨男流浪漢,也在這個寄存公司租柜子。 他向我講述:1,有個租客在搬走時,把一輛價值五千美元的自行車送給迪萬,迪萬經常騎自行車上下班。 2,一年半前,有一個波多黎各男在這裡租柜子,在樓里用野營用的丙烷小煤氣灶煮泡麵,引發火災報警器響,被工作人員抓現行,被驅逐。 3,他的自行車后胎被人扎破了,我和他聊天時他剛換上一條八美元買的新內胎。他說懷疑是某個老墨乾的,他曾調侃那個老墨,說他偷渡來美國三十年了還搞不到綠卡,說明笨。 

這個迪萬,是個貌似45歲黑男,我在8/30晚上發現物品被扔,次日早上八點就在辦公室找到剛來上班的迪萬向他報告。他的回應是:即使是清潔工扔掉我的物品,也不會提前通知我,清潔工想扔就扔,不需要向上級請示。寄存櫃頂上不許放東西,否則驅逐。當時我還不知道他是經理。 

今天我拿著警察報告在辦公室找到他,他說的和8/31早上大致一樣: 1,他確認是一個員工扔掉我的東西,但他不能透露那個員工的情況,因為我不是執法人員,我無權知道他們公司員工的信息。 2,不給我賠償。3,如果我繼續過問此事,導致他需要寫 incident report,他就驅逐我。 我說我想要賠償,但我不想被驅逐。

然後我從樓里出來,在附近小公園打電話給該寄存公司的上級總公司的客服電話,接電話的女員說會把我的情況轉告管理人員,72小時內會給我回復。 

然後我去唐人街派出所,我說了大致情況,前台的黑婦說這樣的事不歸警察管,讓我去找律師,並給我一個附近的可以免費諮詢律師的地址。 

我認為迪萬處理我的這個事情,態度做法野蠻,並且似乎藐視他在該寄存公司的上級管理人員,人品不好,工作表現也不好,而他的上班時間顯然特別長,賺了不少加班費。他的上級管理人員雖然可能時薪比他高,但顯然無法像他這樣大手筆地賺加班費,他的上級會比他的收入低很多。  

中午我到包厘街吃飯,然後到公共圖書館上網。把選舉站翻譯員的網上培訓做完,我仍然猶豫11月7日周二是否去當選舉站翻譯員。如果我去當翻譯員,則需要向機場客服公司請假一天,似乎已經不能請假,因為我今年的最高56個小時的sick days額度早已被我用完,我的帶薪休假PTO也早已用完。 我已經沒有能用於在11月7日請假的額度。 

在11月7日當選舉站翻譯員一天的工資是250美元,加上剛完成的網上培訓補貼25元,預計能拿到稅前工資275元。如果我11月7日不去當翻譯員,則這25元培訓補貼也不會給我。 

而我打算明年二月辭職或請假去中國看望父親。問題在於,我的sick day和PTO的額度目前已經用完,我上班三個月後能攢出的新的額度很少, 想湊出一個星期的帶薪假期都很勉強,請一兩個星期的無薪事假都不知道能不能批。如果我在11月7日繼續超支使用假期去當翻譯員,那我明年二月就更請不到假了,而我對於辭職還很不捨得,這個19元時薪的工作對我來說很輕鬆,並且有一點帶薪休假小福利,不捨得辭掉。 如果辭職,我在員工更衣室佔用三個大更衣櫃的物品都無處存放,而我在寄存公司的寄存櫃是爆滿的。

下午我查看銀行賬戶,九月被盜刷的十八筆一千四百多美元,已經被銀行返還給我。  

今天中午在寄存公司辦公室與迪萬交涉時,旁邊有一個五十歲白男在補繳寄存櫃的租金,他被收了兩筆late fee,一個是12元,一個是35元。 這是因為他一開始欠租未交時,被收12元late fee,過了兩三個月他仍然未補繳租金,又被收一筆35元late fee。給他辦業務的黑婦員取消了35元的late fee,但要他交12元的late fee,因為只能給一個顧客取消一次late fee。他說之所以會欠租,是因為他在賬戶里設置從他的信用卡自動扣租,但他的信用卡被人在巴拿馬盜刷,導致信用卡被銀行封閉,而他在寄存公司里登記的信用卡信息未改,所以有幾個月的租金沒及時交。 

到下午17:10,突然注意到我的手機在一個小時前有一個漏接的電話,查聽留言,是那個寄存公司的總公司的一個人打電話給我,讓我在他下午五點下班前回電話,而我漏了沒接到。 只好等到明天再回復。我希望這個寄存公司的總公司能賠償給我兩百元,不然像迪萬這樣蠻橫處理,是否符合美國的普遍價值觀?寄存公司真的這樣為這兩百美元和我斗到底,它是否真的能節省出這兩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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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浮平 2023-10-19 06:14
如果這是他說的話【他的回應是:即使是清潔工扔掉我的物品,也不會提前通知我,清潔工想扔就扔,不需要向上級請示。寄存櫃頂上不許放東西,否則驅逐。】,你可以問問他公司是否有這一條規則的文字陳述(policy),向他要一份。如果有,再回憶一下你在租用交款時是否見到過,是否簽過字(agreement,contract,or lease)。或者反過來,先回憶再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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