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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被警察趕
凌晨零點下班,在員工更衣室煮一斤半多西蘭花,加鹽吃。煮三兩鹹鹵鴨下巴義大利面。洗一件梯恤和一件秋衣,洗臉洗口罩,簽牙。1:23在摺疊床上躺下。
5:50起床。趕員工大巴去輕軌站時,由於稍微遲到,我和一個黑婦客服員一起跑向大巴,在距離大巴三十米時,大巴沒有等我們,開走了。大巴司機是一個五十歲黑人,我認為他看見了兩個員工在三四十米處跑向他,他裝作沒看見,不等,開車走了。
按我的做法,肯定是等十五分鐘下一班大巴。但黑婦同事帶我用一種新的做法,過人行天橋到馬路對面,剛才錯過的大巴在三四分鐘后又經過馬路對面,得以上了這輛大巴。
但她的這個趕車特技,僅適用於剛錯過大巴的情況,因為步行過人行天橋要三四分鐘,而且要走得快些,否則趕不上兜了一圈途經那裡的之前剛錯過的大巴。我推測多半是其他同事教會這個黑婦這一招。這個事情說明我的同事們雖然笨且懶,但有時仍有一些閃亮的小聰明。而我並沒想到這一招,不過同事們下班急於回家,我下班時並不著急,如果錯過了一班員工大巴,就等十五分鐘后的下一班。我上班時一般趕時間,但這一招只適用於下班,不能用於上班。
到一個輕軌站樓樓梯間打地鋪,六十歲白男釘子戶流浪漢在那裡躺著,但六十歲黑男流浪漢不在,說明警察還沒來趕人。於是我打地鋪。我並不很困,恍恍惚惚睡到8:10,警察來趕,我就立即捲鋪蓋離去。而六十歲白男流浪漢仍在那躺著與警察周旋。他是釘子戶,每天躺在那裡,估計至少一年了,警察即使每天去趕,他也仍然每天在那個位置躺著。
這個六十歲白男釘子戶流浪漢給警察製造了不少工時,反正警察的工資由政府發。而我不理解這個六十歲白男流浪漢,他沒有行李,個人衛生又不錯,說明他在附近有家可歸,他為啥每天來機場和警察周旋呢?他躺在那裡按理並不舒服,並且沒吃沒喝,大小便都不很方便。我被趕時立即會離去,而他被趕則不離開,或者離開后又會很快返回原地繼續躺著。
最近在那個輕軌站樓的樓梯間早上打地鋪,前兩天沒被趕,今天是第三天,被趕。被趕的話就睡不踏實,我還是要去公園睡長椅才行,不過去公園往返要步行二十分鐘。在公園睡長椅沒人趕,睡得比較踏實,但往返走路麻煩。
那個六十歲白男流浪漢為啥不去睡公園呢?天氣冷時他可以克服困難賴在輕軌站樓里,但現在氣溫不錯,在公園睡長椅不比在輕軌站樓打地鋪差,只是蚊子多。
而我則被辦公樓的清潔工墨婦誇大式地舉報我在員工更衣室睡覺,並且大概今天中午要被經理面談。經理面談一般會是在我14:30打卡上班后,在開完班前小會後,經理和我談話,如果佔用時間超過三分鐘,就會錯過主管開車載客服員去航站樓上崗,就需要一個主管開車為了送我去航站樓單獨跑一趟。所以我預計經理和我面談會極短。難想像他在面談時能說什麼。今天周一是經理在周末休息后剛上班,而清潔工婦對我的舉報,應該是在周五前經理仍上班時舉報,亦或在周六,舉報給主管,再等到周一經理來上班時和我面談。經理貌似沒有足夠的時間研究這個舉報的背景。
經理每周一至周五上班,而男員工更衣室就在辦公室對門,我在員工更衣室過夜,是在一年前客服公司的人都知道的事,經理主管們都知情,並且是默許的。清潔工墨婦誇張地說我在員工更衣室睡到十一點,以至於妨礙清潔工搞衛生,客服公司的主管和經理一聽就知道是胡扯,至少經理自己周一至周五上班期間沒有這回事。我在5月13日唯一一次睡到上午十一點是在周六,並且是在我通宵加班,早上六點下班之後,由於極少發生,我的同事和主管們都沒人知道。難推測經理今天和我面談能說什麼。
我沒想好在和經理面談時,對於被清潔工指責在員工更衣室睡到十一點,是承認曾經在5月13日睡到十一點好,還是矢口否認更好。因為預計我未來再次被臨時叫去加班通宵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即使再次需要加班通宵,我也可以去睡公園長椅,而不是在員工更衣室睡到中午。所以可以矢口否認這個極罕見的事,並且以後也預計不會再發生。一句矢口否認,反賴清潔工撒謊,這樣直接了當,省了廢話解釋。清潔工不服氣,想盯著抓我下一次在員工更衣室睡到中午,也不可能抓到了,而且客服公司的經理主管根本不計較是否有人在員工更衣室中午睡覺,根本沒有人願意理睬清潔工婦這樣的無實際意義的投訴。亦或我告訴經理5月13日我確實在員工更衣室睡到十一點,但是因為那天我通宵加班,六點下班。事件似乎也不難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