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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紐約街邊的餐車攤是很好的經營方法
紐約市街邊的餐車攤,基本上都是老墨在經營,賣南美蓋澆飯,白狗麵包,熱狗,南美烤肉等。類似於中國路邊的小吃攤,但都用一個可以用汽車拖行的攤檔。有些自帶電動機助力,可以人步行時牽著走。我認為這種餐檔看起來傻,並且製造成本高。
我之前當爐尾的那個唐人街的著名的中餐館,它的廳面有三個服務員,一個收銀員,廚房有6-8個人在崗,其五十座的廳面,生意最好時大約坐著二十個人。我估計它一天一般賣一兩百份,其中一半是堂吃,一半是外賣。
所以一個有廳面的,十幾個工作人員站崗的餐館,正常時一天只賣一兩百份。而有一個人站崗的路邊餐攤,一天也可以賣一兩百份。
有些餐館生意爆棚,一天賣一千份,但我認為路邊的餐攤也可以一天賣一千份。一個中餐館一天賣一百多份,就有十個人當班站崗。如果一個路邊的餐攤也雇十個人站崗,一天隨便可以賣一千份。
所以從銷量上看,有廳面的餐館毫無優勢,如果目的就是一天賣一百多份,還不如擺一個路邊攤。一天賣一兩百份,一兩個人就能忙得過來。
至於路邊攤用水用火用電用冰箱都不方便,這些其實很容易解決,只需要在附近租一個場地當生產車間。
餐飲業就是應該薄利多銷,必須面向大眾,使普通人日常吃得起,即使每天每餐都吃餐飲業,也吃得起。
而要降價,必須降低經營成本,兩個人擺一個路邊攤,一天賣兩百份,這是很好的經營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