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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我和兩個經理和兩個主管的對質會
從下午四點到五點半,對質會開了一個半小時。
這個會議,在形式上模仿聽證會,實際上不是。聽證會是由立場相對中立的法官或官員聽取意見,做出裁決,類似於打官司。但這個會議,是在兩個主管給我開罰單后,兩個經理一邊倒地支持兩個主管。兩個主管給我開罰單,本來是兩個主管在欺負我,來這個對質會,變成了兩個經理和兩個主管一起來欺負我。
但這個對質會,經理也給了我充足的發言的機會,只是讓我講,但不表示支持我。比如我說可以調閱監控錄像,兩個經理說兩個主管的眼睛就相當於是監控錄像,不需要看監控錄像。但經我多次反諷他們拒絕看監控錄像后,經理也沒把話說死,暗示他可能會去看監控錄像。
這個對質會,按我分析,是公司管理的模式。主管可以給客服員開紙的罰單,但事後必會開對質會。這樣也是對主管開罰單的限制,因為每開一張罰單,就要開一個隆重的對質會,主管並不能從這個會議得到什麼,即使罰單開的合理,並且也導致被處罰的客服員被開除,開罰單的主管也會覺得是一件麻煩不討好的事。這樣就使主管盡量少開罰單。這樣的對質會,對開罰單的主管來說,一年參加一次也夠煩的了。
據我所知,絕大部分客服員腦子並不清楚,智商低,在這種四個人合夥製造罪名往頭上扣時,光是像我一樣沉著冷靜地,思路清晰地,有理有據地解釋,絕大部分客服員肯定做不到。
而且我相信還有少數客服員可能膽子太小,被這四個經理主管合夥扣帽子的陣勢嚇倒,當場失態,哭泣,昏倒都有可能。
如果是一般的聽證會,比如我被警察開地鐵逃票一百美元罰單,在公交小法庭的聽證會,一般的小人物仍能應付,至少不會被嚇到。
這個對質會,也不完全是四個經理主管一起污衊我。兩個主管發現指責我的證據不足,就開始編造謊言。副經理在言語上完全支持兩個主管,但不一定事後真的支持兩個主管。經理則雖然在言語上支持主管,但我的辯解顯得非常有理時,經理也雖然不明確地,但暗示接受了我的解釋。
不過我推測大部分我的同事不一定有能力在這樣的對質會上為自己辯護。這樣很可能被開罰單的客服員事後不是被開除,就是自己辭職。
不過,正常情況下,每一個小人物,每一個流浪漢都是很能辯護自己的,街邊看似弱勢群體的人並不好惹,想隨便指責他們,隨便給他們開罰單,以為他們會打掉牙往肚子里咽,沒這回事。
比如在流浪漢們排隊領澡票時經常有人插隊,一些流浪漢會站出來指責抗議插隊者,但插隊的人都臉皮超厚,甚至伶牙俐齒,沒誰是好惹的。那些被人加塞而不吱聲的人,如果變成開對質會,這些貌似能吃啞巴虧的人們可能也會開口說話維護自己的權益。
看新聞報道,在自助餐廳,顧客在排隊,有人加塞,於是就吵起來,並很快變成鬥毆。不一定能打的贏,但沒誰是好惹的。
這種對質會對客服員也是一種考驗,因為客服員為旅客諮詢,本身就要求腦子清晰,言語也必須清晰,雖然我覺得大部分同事腦子並不清楚。如果客服員的智商太低,只能做基本的指路,比如廁所在哪,計程車站在哪等,不能解答覆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