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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過節費問兩個經理和幾個同事
副經理:我在聖誕和元旦期間每周上六天班,過節費不能和加班費重複計算,給了加班費就不給過節費。聖誕和元旦都是周六,是工作周的最後一天,我在周六上班是第六天上班,算了加班費就不能再給過節費。
經理:解釋與副經理相同。
我說我的工資計算沒問題,但問題在於fairness among employees。按這樣的演算法,任何人在那在期間每周上六天或七天班都不會有過節費。但聖誕元旦那兩個星期,很多個同事每周上六天班,我問過他們都拿到了過節費,只有我一個人沒拿到。
經理同意我的說法不會有人上六天班而能發過節費,但我說很多同事那期間上六天班並且發了過節費。經理說回頭會查查誰在那期間上過六天班。
三十歲墨男,三十五歲墨男,五十五歲黑男:確曾每周上六天班,但在那兩周期間只上了五天班。我不確信這三個人中有無人說謊。因為顯然在那期間很多人上六天班。
五十歲中東穆斯林男:在那期間每周上六天,但聖誕節休息,元旦上了班,拿到一個過節費。
五十五歲墨婦:在那期間每周上六天,但元旦休息,僅聖誕節上了班,拿到了一個過節費。
這兩個同事今天與我同航站樓同崗上班。他們說不理解為啥我沒拿到過節費。
三十歲黑婦,每周只上三天班。
四十歲藏族婦,每周上四天。不久前新冠陽性休息兩周,公司只給她發了三天的帶薪病假。她認為應該發八天,因為她正常每周上四天班,兩周是八天班。
我說如果公司不給她發病假期間的工資,她應該在勞動局網站填表申請失業金。她說她懶得弄。
五十歲中東穆斯林,2012年開始在這上班,早期很多加班費,後來他的孩子出生了,要陪孩子,所以很少加班了。
他說聽說計程車管理員,有一個人年薪九萬,因為每天上十六個小時,可能每周上七天班。
我說我們客服的加班機會很少。我知道四十歲白男同事很願意加班,但以前每周僅44小時左右。一個月前他對某事不滿,開始罷工,拒絕任何加班。
四十歲計程車管理員黑婦,她自己一般僅每周五天,不加班,但偶爾加班。在聖誕元旦期間她每周五天,沒有加班。
五十歲中東穆斯林出了問題。我給他看我列印的元旦聖誕的工資單,告訴他,經理說已經給我算了加班費,就不能給我節日費,這是因為元旦聖誕是周六,如果工作六天,周六算加班。
他說他從來沒細看過他的工資單,也許他的工資單和我的一樣,也是把加班費當作過節費也不一定。所以他可能沒拿到元旦的過節期間,只是以為自己拿到了。
五十五歲墨婦說她確實拿到了聖誕節的節日費,並且確認是在工資單上的holiday項,而不是在holiday ot項目上。所以她確實拿到了。
五十歲穆斯林搞不清這兩個項目的區別,認為沒有區別,並且說自己從來不細看自己的工資單,所以他是否拿到了過節費是一個疑問。我讓他以後查工資單或銀行進款,給我看,我能幫他看出他是否拿到了節日費,他開始同意,後來發起脾氣來,說不會給我看。
他說給不給過節費有啥區別。我說區別是給過節費稅後多五十美元。
站崗時,五十歲白男主管來充當午休頂班員,我告訴他我今天和經理副經理談過了,兩人對我確認,因為我在聖誕和元旦處於加班狀態,所以不能給我過節費。我說經理的解釋聽起來合理,但若干個同事在元旦聖誕期間每周上六天班,貌似只有我一個人沒有拿到過節費。他沒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