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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小法庭的法官認為對流浪者可以隨便踩
流浪者在地鐵里逃票也罷,抽煙也罷,睡椅子也罷,一旦被警察開罰單,公交小法庭在聽證時絕不會免除流浪者的罰單。
我因為特別能折騰,又是個文化人,所以我能不僅諮詢了免費律師,而且聯繫到一個慈善機構幫我付這一百美元罰單。其他流浪者大部分沒有我這本事。
我之所以對於被罰一百美元不服氣,是因為我有市政府給我開的公交通行證,所以我並不是正宗的逃票,實際上即使是真的逃票,我也會憐惜一百美元,會做一些努力試圖取消罰單。所以我試圖通過聽證和申訴取消罰單的行為,是各方面都能理解的動機,所以法官們沒有必要因為我要求申訴,就對我恨之入骨,欲置我於死地。
而且在一個慈善機構幫我付了一百美元罰單之後,我就沒有去申訴了。我只是在乎那一百元而已。
然而公交小法庭對於試圖申訴的流浪漢非常狠,一是通過人家填表填的個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住址,電話,社會安全號碼,跑去網上人肉搜索人家,如果人家有個好工作,比如教師醫生,就去人家的僱主那裡舉報人家坐車逃票。
對流浪者,沒什麼像樣的工作,向人家的僱主舉報沒有殺傷力,就向福利機構舉報人家,試圖使人家的福利被取消。而且不是正經的舉報,比如打電話給社會服務部說這個流浪漢坐地鐵逃票,而是誣告人家有重大收入隱瞞,讓社會服務部取消人家的福利,這些福利包括現金補助,ssi,ssd,糧票,醫保,住房補貼等等。你向社會服務部舉報我在地鐵逃票,顯然人家不會理你。
我在8月3日去公交小法庭聽證,事後收到社會服務部發出日期8月5日的信,要查我的收入,並表示要停我的福利。當時我在機場上班剛一個月,而且是十六元一個小時的兼職,社會服務部不可能把我盯得這麼緊,分分鐘監視著我,一聽到風聲我有工資收入了,在我自己不申報的情況下,主動追著我要停發我的福利。所以明顯是公交法庭惡意舉報的結果。
然後我在9月1日去公交車法庭,一是慈善機構幫我交了一百美元罰款,但我並不確信是否公交小法庭收到了付款,因為是用紙信寄的支票,如果公交小法庭在9月2日沒有收到付款,一百美元的罰款就會增至150美元。我9月1日去公交法庭查看他們是否收到了付款,如果沒收到,我就支付一百美元先把它墊上。
同時我也填表申訴,但當場不能申訴,要等它安排時間,一個星期後我打電話詢問得知申訴日在9月21日。但因為慈善機構已經幫我付了罰款,我就懶得去申訴了。事後公交小法庭在我缺席的情況下判我仍需支付一百美元罰款。而這個錢已經被慈善機構付過了,所以這件事就算過去了,我都懶得記。
然後我前天10月6日去郵局查信,收到兩封信,兩封是公交小法庭給我的,寄出日期是9月23日,宣布我申訴被拒,仍維持一百美元罰款。這沒什麼。
然後我查看一下社會服務部的賬號,發現我的全部福利,都在9月29日停發了。
我懷疑我的福利被停發,是公交小法庭在背後做了怪的結果。也沒啥直接證據,但社會服務部宣布停發我在福利的日期,剛好和我在公交小法庭聽證的8月3日,和被公交小法庭約的申訴日9月21日相呼應。
我接觸過的一些流浪漢,他們的福利有時會神秘地被停發,有時可能是在某個場合被開一張無關的罰單,或者被警察盤查有關。
我在地鐵逃票,我交罰款也罷,不交也罷,不交的話就記在我名下,滯納金加上利息,影響我的信用分數,但和社會服務部是否停發我的福利怎麼會關聯起來呢?但我目睹其他流浪者,確實可能發生類似的情況,一個人在地鐵站外的過道里抽煙被警察開了張罰單,然後過了幾天或一兩個月,他的現金補助,糧票,或住房補貼神秘地被停發了,想要的話要重新申請。八竿子打不著的不相關的事,有時似乎被以奇怪的方式聯繫起來了。
我8月3日去公交小法庭聽證,回來在曼哈頓東河邊露宿,次日早上九點,我還沒起床,一個帶槍的警察來叫醒我,看了一眼我的臉,說我不是他要找的人。
一種幻想的聯繫是,公交小法庭不滿我去聽證,於是把我的手機號碼告訴警察,胡捏說這個人可能是逃犯,然後警察通過手機定位知道我在東河邊露宿,然後跑去查我。
這種像神經病一樣幻想出來的聯繫,有時很可能是真實的,並不是幻想的。公交小法庭的人完全可能這麼壞,這麼邪,完全做得出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