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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就地鐵罰單諮詢律師
昨天在曼哈頓下城東11街的一個教堂,有免費法律諮詢。
我到那裡,發現它也在辦食品銀行發食品。排了兩隊人領食品,每隊五六十人,基本上都是六七十歲的大叔大媽,但其中華人只佔45%,其餘是老墨或白人大媽。我是第一次見洋人大媽也拖著兩輪小拖車來領食品。之前印象中都是華人大叔大媽使用這種小拖車。
去那諮詢律師的只有一共七個人。
我諮詢律師的結果:1,我提出的罰單上的生日和我的挨滴上的生日不一致。律師說,因為我已經在hearing中承認了這張罰單是我的,並且承認了自己通過應急門進了地鐵站,那麼就證明了這張罰單是我的。至於生日寫錯,罰單上的clerical errors很常見,即使罰單上寫錯了,但我自己承認了自己就是罰單上的人,所以這張罰單對我有效。
2,我在hearing中出示的避難所為我開的乘車證,這個證是courtesy,地鐵想承認就承認,想不承認就不承認,hearing officer 已經在判決書上寫了不承認這張通行證,那麼就是宣布它無效。
律師說沒發現其它能幫助我逃脫這張罰單的方法,說預計我的上訴100%失敗。對於這個罰單,我要麼付這一百美元罰款,要麼尋找一些慈善機構幫我支付這一百美元罰款。沒有已知的其它方法解決。
我則表示即使上訴一定失敗,我也一定上訴。我認為雖然地鐵有權罰我,但無視我的一些申訴理由,i don't have a say. 並且我的通行證是市政府的流浪者管理部門發的,代表市政府,地鐵隨意否定市政府為我出示的官方的通行證,並且對無家可歸者無限施壓,強索罰款,enforce this ticket unlimitedly,這不合理。
不過根據目前已知的情況,我上訴這一百美元罰單會一定被拒。所以我能做的,一是在近一兩周,聯繫幾個慈善機構看能否找到人為我支付這個罰款。
二是我自己支付這一百美元罰款,以免它逾期被加到150美元,以及加上利息變的更高。然後我自己採取其它行動把這件事找平。
諮詢完了出來,順便從教堂領了一袋食品,幾斤主食,大米,土豆粉,麥片,一個蘋果罐頭,還有幾小包果乾,還有一大盒牛奶,我一出門就把牛奶遺棄在垃圾桶上,同時一個白男過來遺棄了半斤乳酪,我立即撿了他遺棄的乳酪。我不能吃鮮奶但可以吃乳酪。
廣大的不差錢不差性伴的高學歷混滋傻們怎麼看我被紐約市地鐵罰款一百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