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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十分鐘走完四十分鐘的路

作者:qwxqwsean  於 2021-8-8 21:1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1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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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十分鐘走完四十分鐘的路

昨天我去上班因為時間安排的不好,快遲到了,必須急行軍走完平時四十分鐘的步行路程。

集中精力,兩腿發力,尋找各種可能的技巧走,喘氣冒汗。我認為跑步雖然快,但體力不可長時間維持那麼高的功率,要能夠使功率長時間維持,只能是走,只不過在平時走路的基礎上提速,仍然是走,不是小跑。

三十分鐘走完四十分鐘的路,感到體力消耗比平時高兩三倍。除非是在緊急情況下,不要走那麼快,既大量消耗體力,又磨損鞋和腳。因為用力步行,鞋的磨損加快一倍。

如果我平時的步行速度是4.5公里每小時,我這次的步行速度就是6公里每小時。

所以一個正常的成年人,以時速6公里步行半個小時,體力消耗很大,很傷鞋,也傷腳。

廣大的混滋傻,同性人獸戀者,嫖娼愛好者,外F女,世故物質女不可能會像我一樣為了省錢,不乘車,用急行軍的速度走完三公里。

由此可見如果你平時用四十分鐘做完的某件事,比如考試答卷,比如切菜洗衣服,比如修車,比如修房子,或者開車騎車,比如操作機床生產零件,在特殊情況下你被迫需要加快速度在三十分鐘完成同一件事,簡直是在抱頭鼠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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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qwxqwsean 2021-8-9 23:50
三十分鐘走完正常四十分鐘的路,付出的勞動相當於用正常速度走完八十分鐘的路。如果計算工資,三十分鐘急行軍的工資應該和正常步行八十分鐘的工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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