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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這個版上很多傻叉認為我報稅申請失業金是犯法的
混滋傻們既笨,心腸也歪。
混滋傻們如果識字,自己上勞動部失業金的官網查閱,像我這樣的情況申請這次的疫情失業金是否真的犯法。
這次疫情的失業金和平時的失業金申請條件不同。
我是11月8日從中國返回美國的,所以我只能補發12月1日以後的失業金。我想領早些的失業金也領不到,因為稅務局和勞動部電腦里有我進出美國的出入境記錄。人如果在加拿大以外的其它國家,則不能領失業金。我如果在回美國之前是呆在加拿大,我的失業金則可以從2020年三月開始補發。
以上我講的是我在美國補稅和領失業金是完全合法的。這是因為疫情期間的失業金有特殊的發放標準。
版上的混滋傻們還堅信偷渡客報稅和領取失業金是違法的,又是完全不懂美國的法律。幾天前我還讀報道,特朗普之所以堅持要給每一個美國公民都發2000元疫情補貼,理由之一就是因為美國的非法移民都拿到了1800美元的疫情補貼。既然非法移民都能有1800美元的疫情補貼,那麼特朗普認為美國公民至少應該領到2000美元。
美國的非法移民絕不是只有混滋傻們想像的在中餐館打黑工的福建偷渡客,或者在法拉盛的那幾萬打餐館工做裝修按摩的那些偷渡客。美國的偷渡客至少有幾千萬人,基本上都是中南美洲的老墨,以及非洲黑人,以及中東阿拉伯人。其實歐洲和加拿大也有不少人在美國是偷渡身份。美國的工資比加拿大和歐洲高,很多歐洲和加拿大人也來美國非法居留非法打工。
這幾千萬個偷渡客,基本上都按美國的標準拿到了疫情補貼,也拿到了失業金。
混滋傻們只會嫉妒那幾萬最多幾十萬偷渡的華人。嫉妒他們打黑工不納稅,嫉妒他們能在美國免費看病上學養老。卻不知道在美國目前的未轉綠卡的偷渡客至少有幾千萬,並且不是華人。
我十幾年來發了幾萬篇文章曬自己的事。自始至終都有很多混滋傻一聽說我有糧票,能吃飯不要錢,就把我嫉恨的咬牙切齒。我在美國領糧票,不僅完全合法,而且領的實在太少了。首先我的合法的糧票是每月兩百美元或多一點,是屬於定額比較低的群體。政庇和老幼病殘孕等人群的糧票定額都比我高。
而且因為我生活節儉,領的糧票總是花不完,我總是故意不領糧票。假設我每年合法的糧票定額是2500美元,十年期間我的糧票有25000美元。但是我領的糧票至今有這麼多嗎?沒有。為什麼?因為我故意不領。
我移民美國21年了,我的收入一直極其微薄,按我入籍開始算,扣除我在醫院當擔架員大約一年,其餘時間我幾乎都處於無業狀態,我在美國合法領糧票的時間有將近15年。按2500元一年算,我應該可以領大約37500元糧票。實際上我至今領了多少糧票,也許只有五千元。如果按五千元估算,我在美國因為自己生活節儉,故意放棄了32500元糧票。我因為疫情滯留在中國有一年時間沒用我的糧票,導致在2020年11月有兩千美元糧票被沒收。我移民美國21年,我合法可拿的糧票有37500元。我實際領取的糧票應該不到5000元。
我在美國住避難所是完全合法合理的,我因為生活節儉經常露宿,包括我現在正在露宿,我都在以我的節儉為政府節省我完全有資格享用的福利資金。
我的病很少,也是我自己保養的結果。我移民美國的21年幾乎整個時期都能合法地免費看病,實際上我極少看病,我因為自己的健康保養為政府節省了大筆的醫療費。
混滋傻們最憎恨的是窮人的糧票,其實美國的福利經費,可能只有糧票的經費是正確地花費了的。政府以扶貧名義每年有萬億美元不止的福利開支,那些錢真的用到窮人身上了嗎?大概只有發到窮人手裡的糧票是真正的進入了窮人的口袋。政府的人均幾萬美元的福利開支,絕大部分都以各種名義進入了資本家的口袋,只有窮人實際拿到的相對金額很少的糧票和現金,是真正的進了窮人的口袋。然後混滋傻們還因為窮人拿到了糧票而狂恨奇恨。
以上我講的美國的疫情期間的失業金,以及疫情補貼,發給偷渡客也罷,發給我這樣的公民也罷,都是合法的,你們感興趣的可以自己去查閱法規。你們去學法,去關心時事,比你們把時間用於呻吟,數性伴數鈔票強。
混滋傻們連自己的家務都不會做,做為滿腦子大便和漿糊的傻叉,你們做為勞動服務的提供者,即使把你們當作奴隸使用,給你們的脖子拴上狗繩強迫你們勞動,你們也沒有能力提供有價值的服務。
一個滿腦子大便,心腸又歪的人,如果當醫生給你治病,能給你提供什麼樣的服務?或者這樣的醫生為你提供的服務,和隨便哪個傻叉或機器人都沒有區別?你們很多人自己就是這樣的醫生,滿腦子大便,除了數性伴數鈔票之外啥都不會,卻得意洋洋地"工作",年收入幾十萬美元,卻對窮人拿的幾百美元糧票嫉恨的咬牙切齒。
還有混滋傻們認為我花錢買稅報稅是非法的,傻叉們自己查稅法去,不僅我這樣的公民,即使是非法移民,向稅務局申請補稅,不僅補2020年的稅,即使補繳20年前的稅,現在去補報公元2000年的稅,也都是合法的。
以上我講的是合法。然後我再講即使非法又怎麼樣。幾千萬非法移民,包括我這樣的幾千萬個底層的公民,拿疫情補貼,領失業金,即使真的是非法的,又怎樣?美國三億人口,上億人的經濟利益,即使是非法的,也都已經辦了,生米煮成熟飯了。法律是人訂的,隨時可以把法律改一下就合法了。即使不改,讓它保持是非法的,只要實際上大規模地執行了,非法的也和合法的差不多。
跨越美墨邊境偷渡,是絕對非法的,那又怎麼樣?每年至少幾百萬偷渡客在美墨邊境進進出出,美國的邊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時抓一下,有時不抓,非法的偷渡行為只要被默許了,就和合法的沒有區別。
混滋傻們除了數性伴數鈔票之外啥都不會,滿腦漿糊,精神心理有不同程度的變態,狹隘愚昧,心地又不善良,這樣的傻叉有什麼資質討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