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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庭法院門廊露宿並被一個流浪漢驅逐
我昨夜在家庭法院門廊露宿。我上一次在那露宿是在12/31/20,然後我去避難所住到1/23,然後我在法拉盛蟻居住到1/30。
一個月過去了,在那露宿的仍然是大致那幾個人。從南向北,以前最南端是一個30歲白男,每天用三合板造一個房子並拆一個房子。昨天他似乎沒在那,也沒有人在那造房子,但在那個位置有一兩個人打地鋪。蒙頭睡,沒看見是什麼人種。
再向北,是兩個55歲白男,老住戶。再向北到法院大門的北側,是一個60歲光頭男,沒有上臂。我懷疑他是東亞裔,我基本上沒和他說過話,但聽他和別人說話,以及他整天煲電話粥,說的都是本地英語。
再向北是我睡的位置。再向北是一個50歲黑婦,她仍然用大紙板隔成一個格子間。昨夜她睡覺時用個大垃圾袋套在她的大衣的外面。她並不缺衣服,她喜歡用這樣的方式打扮,好像沒衣服,可憐兮兮的樣子,她經常這麼穿,也不一定是扮給別人看的。
再向北十米,是一個50歲白男,他總是睡在最北端的這個角落,和所有其他人保持較遠的距離,他經常在他的地鋪里吸毒。他經常半夜凌晨自言自語地在那大罵。
因為今天是星期天,法院不上班,所以所有的幾個人都睡懶覺,我也睡到九點才起床,收拾完行李,準備出發時。突然睡在最北端的50歲白男走過來,說讓我滾蛋,不許呆在這裡,因為you do not belong to here.
我於是轉移到大門南側兩個55歲白男打地鋪的附近,對兩個55歲白男說what's the problem with that guy.
結果那個50歲白男又罵罵咧咧地追過來,繼續驅趕我,我說i never have problem with you. i respect you. you should respect me. 他不聽,繼續驅逐我。他對我以及兩個55歲白男說他驅逐我是因為:"he stare at me." 我說,how do i stare at you? i don't care who you are.
他還把我的行李車拋到地上,讓我馬上滾。我說我離你遠點,我今晚睡在最南端的一個角落。他說不准我呆在這個樓附近,說我可以去公園睡,但不許呆在這個樓的範圍。他還拿著把匕首向我晃。
這時,兩個55歲白男也說讓我滾,這倆人不幫我說話卻幫著這個50歲白男說話。我就離開了。
因為這個50歲白男有暴力傾向,我確實不好再來家庭法院門廊過夜,否則可能被他攻擊。
這個事情使我感到很邪門。一個流浪漢以暴力驅逐另一個流浪漢。我從來沒得罪過這個50歲白男。我也沒有接近過他。
距離最近的一次是我離他三五米遠。去年十二月某日早上,他的地鋪附近有些臟手紙和幾塊貌似無用的紙板。他隔著十米遠向我罵罵咧咧的,他招呼我過去,讓我把他地鋪旁的垃圾扔掉。我以為指的是距他地鋪三米地上的幾塊紙板,於是我就去撿那幾個紙板,他說those stay. 指著他地鋪旁的幾塊臟手紙,說是風把這幾塊臟手紙吹到他的地鋪旁,讓我把這些臟手紙撿走扔掉。我說我可以幫你扔掉這些紙板,但我不會幫他撿那些臟手紙。我就走開了。他大罵說你不撿走這些手紙,你就不準在這裡住,我不理他。
我認為今天我被這個50歲白男驅逐,有兩個原因。一是他們通過察言觀色,認為我不是和他們同類的人,不屬於一個群體,所以要驅離。
二是他通過觀察,認為我軟弱可欺。他才會大大咧咧地當著我的面拋扔我的行李車,並且揚著匕首讓我滾蛋。其他流浪漢不一定像我這麼好惹。
家庭法院的門廊是露宿的好地方,其物理結構可擋風雨,並且家庭法院允許流浪者在其門廊露宿。
我失去這個露宿點,下一個可行的露宿點是中山公園的亭子,可以擋雨雪,但風較大。我也不知道如果在中山公園的亭子露宿,是否會再被某個流浪者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