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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租房辦不下來
避難所的負責給我辦公租房的社工明顯故意拖著不給我辦。
我1/13拿到住房的voucher,1/14和1/15我找房,並且找到了願意把房間租給我的一個華婦房東。1/15下午我把房東的電話和電子郵箱交給社工。
社工一直沒有和房東聯繫,直到1/19下午我催他,他才聲稱馬上發電子郵件把房東需要填的表格發給房東。
到1/20上午,房東告訴我並沒有收到社工的郵件。我當時在曼哈頓,打電話給社工詢問,他說是把房東的電子郵箱地址搞錯了,我寫給他的是qq郵箱地址,社工說是把後綴當成gmail.com了。瞪著眼睛扯謊,我並不在意。稍後他發了個郵件給房東的qq郵箱。
我和房東溝通,發現社工發給房東的表格是房客用的表格,而不是給房東填的表格。房東的英文不好,我用英文寫,讓房東轉發給社工,指出他發給房東的是房客表格,他應該發房東表格給房東。後來房東告訴我她給社工的回信被退回來了。真有意思,社工發電子郵件給房東,房東只能收社工的郵件,不能回信。
社工假稱把應填的表格發給房東,實際上發過去的是房客表格,我認為這個社工是故意搞錯的,他不想辦這件事。
我今天下午四點半回到酒店,想和社工談。當時社工在忙,於是約五點談。到五點我去找他時,他已經提前下班走了。
我認為這個社工是在故意拖延,拒絕為我辦公租房。
明天我去法拉盛的超市上班,早上七點出門,估計夜裡九點才能回來,而那個社工是上白班的,所以基本上見不到那個社工了。我人在的時候,他都耍花樣拒辦,我人不在,沒法當面催他,他肯定就更不辦了。
我為了加速辦公租房,把我找到工作,明天去超市上班的事報告了,結果仍然辦不成公租房。而既然上報了工作,就要報告工資支票,即使我不去上班,或幹了幾天辭職,也必須上報。這就給我造成一些麻煩事。
如果我不上報找到了工作,自己不吱聲悄悄上班掙錢就可以了,等到社會服務部通過稅務局得知我上班了一段時間了,估計要幾個月。幾個月後我可能都換了幾次工作了。
這個酒店的社工拒絕幫我辦公租房,住在這個酒店對我意義就不大了。從這裡去法拉盛上班很遠,而且有神經病有暴力傾向的黑男室友通宵開著電視影響我睡覺,我還不如花280美元一個月在法拉盛租蟻居床位呢。
我在超市當營業員,就不適合露宿了,不住避難所就住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