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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麼快就被批准了住公房
我1/12早上突然被布魯侖四大道的酒店轉移到皇後區162街的一個酒店。那個酒店有130個床位,住滿員了。
我從下午五點在那兒一直等到凌晨兩點,也沒床位,然後坐上校車大巴被拉到皇後區115大道的一個酒店。
上午我在酒店附近走了走,發現它位置偏僻,去最近的地鐵站要步行四十分鐘,有公交車,但我對坐公交車沒興趣,因為坐地鐵容易逃票,坐公交車很難逃票。並且這個酒店附近沒有成形的商業區,是人口密度不大的居民區,很難找工作。上網不方便,打免費電話則基本上沒有。
我疑惑這些酒店,經常位於鳥不拉屎的居民區,附近又沒有機場火車站,如果不是因為疫情被政府包下來安置流浪者,疫情之前平時能有什麼顧客?
下午回到酒店,就被工作人員面談,就告訴我已經批准了租房的voucher給我,如果住公寓的單間,月租1260元以下,如果是普通的單間,就是800元以下。如果房東把房間租給我住,政府給房東一筆4300美元的獎金,並會代我支付未來幾個月的房租。我白住,一分錢不用掏。
這個項目,是原有的section 8公房因為疫情的改版。疫情之前申請section 8要排隊幾年才可能給。現在疫情期間,對於流浪者,像我這樣的,剛住了半個月的避難所,就直接批給我了。
不過我看避難所里的流浪者,很多人住了幾個月,也沒批到這樣的福利,這麼個好運氣被我撞上了。
所以這幾天我會開始找房。我想住在法拉盛,但在法拉盛貼租房廣告的那些房東大都是違法經營,他們敢於,或者有條件接受政府給的房租補助嗎?找正規的租房中介公司我又不甘心,我還是想把這樣的政府福利的錢讓那些安置偷渡客的私人小房東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