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被燒死的那個46歲的成功華男
他沒有付出值得一提的勞動,也沒有已知的過人的才華,就「掙」了十億美元。他不買房子住拖車。
他的一個情婦是47歲的洋人女下屬,2020年8月他在康州買了棟房子送給他的情婦,房產證上是該情婦的名字。
據說他平時吸毒酗酒。
2020年11月感恩節他去情婦處小住。凌晨三點被火燒死時,他沒有和情婦同床,而是自己一個人在地下室的放雜物的倉庫睡覺,地下室的門是反鎖的,沒有人能進的去。起火的地方就是他一個人住的地下室。住在樓上的幾個人都跑出來了,只有他一個人被困在地下室燒死了。
我感覺最大可能是他是笨死的,自己失火燒死自己,他的47歲情婦設局謀殺的可能性不大。
不過能看出這個成功人士一定有很多故事,輕輕鬆鬆發大財,社會活動活躍,和伊萬卡是好友,46歲未婚未育,有個47歲的情婦是他的前下屬,事發時他在情婦家過夜卻不和情婦同床。
人活著的時候不曬自己的故事,死了以後親友以保護隱私為由拒絕透露與他有關的信息。那麼他的事迹就被付之一炬了,世人再也無法知道他的故事。
所以混滋傻們應該趁自己活著的時候就曬你們的故事,不然以後你們死了,只剩下一個刻著你名字的墓碑,世人,包括你們的家人都不知道你們的故事。
這個令廣大的混滋傻頂禮膜拜的成功華男被報道的才華是他開網店賣鞋,顧客每訂購一雙鞋,他就寄大中小尺寸的三雙鞋過去,顧客試穿后留下一雙,顧客再把兩雙用他預付的郵資寄回。然後他的網店賣的鞋又都是新的沒被人穿過的。他這麼做,有個毛創意,而且明顯是在倒貼錢攬客。連這件事都被做為他的才華的證明,只能說明他沒有任何其它能擺的上檯面的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