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3月15日被上州醫學院校警無理驅逐后,今天3月27日我第一次去醫學圖書館。
3月25日由圖書館的領導通知我可以恢復使用圖書館,但我必須先和她見一面。 她的上班時間是白天,所以我只能在白天見她,約的今天,我今天去見她。
見面只是她帶我在圖書館門裡門外走了一下,她指示我進樓應走的路線,她帶著我一起把線路走了一趟。 她囑咐我圖書館門外的沙發,訪客不能坐,訪客可以坐圖書館里的任何座位,可以看圖書館里的任何書,但不能坐那幾個位於門外的座位。
所以,她和校警磋商了這麼多天,校警唯一能找到的我的茬子,就是說因為我坐在圖書館門外的沙發上。 而那幾個沙發,是以前由圖書館的保安允許我坐的。 當然,今天經過圖書館領導的指示,我作為訪客,就再也不被允許坐那幾個圖書館門外的沙發了。
今天27號,經過圖書館的領導和我約談之後,我才正式恢復了醫學圖書館的使用權。
校警3月15日無理找我麻煩,造成我3月15日至3月27日失去圖書館的使用權。
期間經過我向圖書館工作人員的非正式投訴,經過圖書館的領導和校警協商,才於3月25日,圖書館的領導獲得校警的同意, 才恢復了我的使用權。
貌似雪城醫學圖書館的其他訪客,都已經被校警用這種怪異手段趕走了,我很可能是雪城醫學圖書館目前現存的唯一的一個被允許使用該圖書館的訪客。
我使用該圖書館的權益已經被恢復了。但校警給我造成的損失,3月15日至27日我的使用權被無端吊銷,這個損失怎麼算?
廣大的融入了白主子主流的混得滋潤的高學歷傻叉們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