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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自行車必須由個體戶經營才能贏利

作者:qwxqwsean  於 2018-7-13 05:1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

能在正常的市場上生存的出租自行車,只能是由個人經營,一般是由修車師傅自己經營
,自己保養,自己把若干輛自行車計時收費出租,才能賺錢。 

比如在曼哈頓,一個修車師傅可以管理100輛出租自行車, 每輛的日租金是10美元,押
金300美元。 

如果租借者不歸還自行車,就不退300美元押金。 

如果租借者把自行車弄壞了,如果是容易修復的小毛病,就不扣錢。 如果毛病比較大
,就扣10元左右的修車的工本費,如果報廢了,就扣50美元。 

這樣,出租價格足夠低,對消費者有吸引力,又能預防故意損壞車輛。

因為管理這些自行車的人,就是修車師傅,自行車的保養修理費用很低。 那麼這個小
出租自行車公司,就能贏利經營,雖然也掙不了幾個錢,但至少對修車師傅來說,是有
錢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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