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撿瓶子,混滋傻們紛紛表示嗤笑和鄙視,為什麼? 混滋傻們認為撿破爛的人肯定窮,既然窮,則鄙視之。 同時也覺得撿瓶子沒技術含量,是傻子都會做的簡單體力勞動,所以鄙視之。 同時又知道撿瓶子一定很臟,既然撿瓶者干髒的活,就鄙視之。 總之,撿瓶子又臟又累又沒錢,所以廣大的混滋傻們都鄙視撿瓶者。
我也在美國撿過瓶子,摺合每周撿30個小時,連續撿了三個月。
假如現在讓混滋傻們當警察,假如英國女王不慎把一顆一兩重的鑽石戒指扔垃圾了,或者是一個裡面藏了絕密文件的臟衛生巾也罷。 現在讓你一個人,在一個一平方公里的市內居民區里,把五百個垃圾箱,每一個垃圾箱都翻一遍,因為可以確定這個遺失的大戒指一定在這些垃圾里。
你在翻查垃圾的同時,應該把見到的空飲料瓶,查看每個飲料瓶上的標誌,把帶有「NY 5 cent」標識的空飲料瓶子都搜集起來,預計在這一平方公里的垃圾桶里有500個這樣的瓶子, 因為有情報說這些空飲料瓶可能有問題,必須搜集回來逐個檢查。
你應該從凌晨零點開始翻這些垃圾箱,翻到清晨六點結束,沒有燈光,也不能打手電筒,摸黑翻垃圾,並且必須儘可能保持安靜,儘可能避免驚動住戶,你不能開車,而必須步行,預計你需要攜帶30公斤的物品總共步行大約20公里。 現在的天氣假設是零下三攝氏度,下著雨夾雪。
其中還有幾個大型的商用垃圾箱,兩米高,像小房子那麼大,你應該爬進去搜查裡面的垃圾。
你把這500個瓶子都搜集起來之後,必須步行5公裡帶回警察局,然後逐個把500個瓶子都登記造冊。你完成以上所有工作的總報酬是25美元。你覺得你能完成這項工作嗎?
這其實就是撿瓶者所做的事,你如果不願意做,或沒有能力做,你可以把這項工作承包給一個撿瓶者去做,他/她一定能完成。
以你的社會常識,你覺得如果要在歐美的人才市場上招聘一個人做這項翻查垃圾尋找重要物品的工作,能招聘的到嗎?
在歐美的人才市場上,極難找到能勝任這個工作的人。但這樣的人才已經存在,而且很常見,他們就是撿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