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現在有一件非常先進的武器,只要我按一下電鈕,全人類的人口-世界上除我之外的所有的人,就在一秒鐘之內全都被擊斃了。
這麼先進的武器固然令人羨慕,每個人都想免費擁有十台以上,每個人都希望能每天按一千次電鈕,每天都把全人類擊斃一千次。 但這樣的武器在人類社會有什麼存在的意義呢?
真正有意義的武器是比較落後的武器,最好完全沒有武器,大家純粹靠光拳頭光腳互相擊斃,這樣才是人類最適合的戰爭方式。
戰爭是人類解決糾紛,互相淘汰的方式,能產生優勝劣汰結果的戰爭方式,才是好的戰爭方式。
在戰鬥中使用任何武器,從一根木棒,到一支槍,到核武器,到生化武器,都相當於考試作弊行為,都會導致社會向錯誤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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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發動戰爭必須有目的。
請問如果你發動戰爭,你的目的是什麼?
你是想讓全人類都信伊斯蘭教的分支損你派下屬的某個小分支下屬的某個小小分支?或者是想擁有有一萬噸別人幫你印刷的一百元面額的美鈔? 或者歐元?
人民幣? 或者是因為你想天天和白妞性交? 或者是想天天搞同性戀? 或者是想天天和各種大型小型微型各個門綱目科屬種的動物性交?
或者是為了每天都中六合彩? 或者是為了能每天都吃十斤帶血牛排? 或者為了每天都喝十升法國原裝進口的葡萄酒? 或者為了能擁有世界上所有的房屋?
或者是為了能擁有世界上所有的石油和煤礦? 或者你是想囊括所有的諾貝爾獎? 你發動戰爭,總該是為了達到某個目的是吧 ?
只要你發動的戰爭能達到你期望的目的就可以了,不一定要太先進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