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的診斷標準,如果把標準放寬些,精神病患者占人口的比例就會劇增,我估摸著可以佔到總人口的一半。
我認為如果一個人的行為嚴重異常,而又找不到合理的解釋,就可以診斷為精神病。
正常的動物的行為都有合理的解釋,不需要讓那隻動物自己說話或寫文章解釋它自己的行為,只要旁人能找出合理的解釋就可以。
比如一條正常的老鼠的一切行為都有合理的緣由,偶爾遇到一隻老鼠的行為明顯異常,而又不能做合理的解釋,就可以診斷這條老鼠有精神病。
從草履蟲,到蒼蠅,到貓狗,到猴子,到人類,都可以按此標準診斷精神病,其中人類的精神病患者占人口比例尤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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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你做了一件事,或說了一句話,就可以把這件事或這句話作為一個案例,讓你解釋你為什麼這麼做,這麼說?
你可以選擇不解釋,或者亂解釋,旁人如果發現你的解釋是胡扯,可以推翻你的解釋。
比如加州的援交女留學生,說自己賣淫是因為太窮缺錢,這種解釋雖然貌似合理,但旁人可以根據社會常識推翻這種解釋,而另尋解釋,只要把這種賣淫行為合理地解釋了,援交女就不算是精神病。
總之一個人的舉手投足,或說的任何話,都必須有合理的解釋,無法合理解釋的話,就算是精神病的癥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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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你的心跳,呼吸,胃腸的蠕動,每一個細微的動作,都必須有合理的解釋。
比如只要發現你的心臟有任何不合理的行為,無論多麼微小,都說明你的心臟有病。 你不能狡辯說: 「我的心臟喜歡跳迪斯科,就跳迪斯科,想跳太空舞,就跳太空舞,想不跳,就不跳,都很正常,不需要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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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貼說的是精神病,正宗的精神病。
你做的任何事,說的任何話,都像你的心跳一樣,無論多麼細小的動作,都必須能被無窮地追究原委,必須能被合理地解釋,否則就是心臟病。
如果是你的個體行為,無論是小的動作,還是你做的大事,只要不能被合理解釋,就是正宗的精神病癥狀,沒有任何敷衍狡辯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