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的普通衝鋒槍有效射程300米, 所以可以前進到距離敵人300米處再與敵人交火,形成相持狀態。
然後派一支20個人的突擊隊,分乘三輛裝甲車,高速沖向敵陣。 300米的距離,裝甲車時速72公里,15秒鐘就衝到了敵人的戰壕前,敵人在15秒內能做什麼有效的抵抗? 被火力壓制時躲在掩體後面15秒,再抬頭定睛一看,敵人已經衝到幾米之內了。
接下來就成了面對面的近戰,互相用衝鋒槍轟,互相甩手榴彈,拼刺刀,事先挖好的戰壕地堡在這樣的近戰時都沒了用處,迫擊炮,導彈,等稍微大點的武器都沒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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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普通士兵裝備的突擊步槍,有效射程一般二三百米,對更遠的目標,因為打不準,一般就不開槍了, 雖然也經常不瞄準朝某個方向隨機射擊,用槍聲和偶爾能擊中的流彈嚇唬膽小的敵人。
狙擊槍,小炮的射程可以達到一千米,但這些不是步兵的主力,只能零星打擊個別目標。
雙方主力正式交火時,肯定在三百米以內,否則沒有開槍的必要。
突擊隊乘裝甲車突然越過這三百米,雙方就成了面對面的近戰,用衝鋒槍相距幾米十幾米互相轟。
中越戰爭很多戰鬥就是這種近戰,雖然沒用裝甲車,而是靠士兵在炮火掩護下徒步跑過去的。越軍在火力壓制下躲在掩體後面喘兩口氣,再抬頭時就發現解放軍已經衝到眼前並跳進越軍的戰壕里,越軍只能面對面地和解放軍決鬥,只比誰出手快。
越軍躲在地堡里,解放軍往地堡里扔兩顆手榴彈之後就直接衝進地堡里用衝鋒槍亂射。 要不我怎麼說是決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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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的人以為打仗是在瞄準鏡里瞄,扣扳機。 我也不懂打仗,但我看中越戰爭的零星描寫,很多時候是衝到敵人面前亂槍猛射,和肉搏。
典型的解放軍攻山頭,先設法前進到距離越軍戰壕幾十米的地方趴在越軍的射擊死角里,然後幾個人突然一起扔十幾顆手榴彈過去,炸起塵土充當煙霧彈,然後幾個人以分散隊形衝上去,跳進越軍的戰壕里見人就殺,陣地里的幾個十幾個越軍瞬間就被屠完了,當然解放軍也會有傷亡。
按這種打法,打美軍的航母也可以像攻山頭一樣,派幾十人的突擊隊突然登上美軍航母,用衝鋒槍和手榴彈猛轟,見人就殺,嫌管理俘虜麻煩,不接受俘虜,美軍即使跪地投降也一槍斃掉,航母上的美軍肯定抱頭鼠竄,屍橫遍野,爭先恐後跳海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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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分散隊形衝進敵人的戰壕里亂射容易誤傷自己人,應該幾個人以相距兩三米的密集隊形衝上去,先消滅掉戰壕里迎面的敵人,相當於在一個點上把敵人戰壕切斷,然後跳進去分兩組往左右方向射擊,兩組的射擊和攻擊方向相反,不容易誤傷自己人。屠掉敵人大部后,兩組再一起清除漏網的殘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