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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只能做為風俗存在

作者:qwxqwsean  於 2016-6-19 02:1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

宗教只能是風俗而不是信仰。


比如回子不吃豬肉,做為一種風俗沒有問題。 不想吃豬肉就別吃,但如果回子非要嘰嘰歪歪出一套神學「道理」來論證為什麼不能吃豬肉,這就成了智障的癥狀了。 任何神叨叨的神棍都是精神病患者。


而如果回子自己不吃豬肉,還要強迫別人也不許吃,這問題可就大了。 別人並沒有強迫回子必須吃豬肉, 回子有什麼理由強迫別人必須不吃豬肉? 我如果自己不吃羊肉,我是否有權禁止回子吃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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