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6年在北京騎車時遇到過一次,一個20-25歲小伙從計程車的副駕駛位子下車,開門把我撞到。 我一直懷疑那個小伙是故意的。
那個小伙是正常到站了下車,他先把車門打開一個20厘米的縫,朝外看。 我當時騎的不快,大約8公里每小時, 當我試圖騎車從暫停的計程車右側通過時,我在距那個小伙1.5-2米左右和他有目光對視,他看到了我,我也看到了他,互相看著對方的眼珠。 在我進一步接近時,一直在把車門打開20厘米觀察的小伙猛的把車門大開,正好擊中我的車頭,把我擊倒。 我在他突然開車門的一瞬間也立即捏了剎車,但不足以停下,在被車門撞擊時自行車仍有大約5公里的時速, 車門的尖部撞到我胸口后我翻車倒地。 我站起來,翻開衣服看了看胸口的傷,蹭掉一塊一厘米見方的皮,幾乎要出血但沒出血,自己覺得傷很輕,叫他陪10元,他馬上給了我10元就各自離開了。
事後我發現胸口越來越痛, 因為撞擊使我的胸骨略變形,痛覺來自幾塊胸骨之間的連接處, 不過約半個月後就完全好了。 被車門尖蹭掉皮的地方其實事後有滲微量的血,後來留下一個淺色的疤痕。 我讓他賠10元便宜了他。
我一直懷疑他是故意用門撞我的,他略開車門,一動不動地向後觀察, 車門的縫大小剛好和他的臉一樣,他的整張臉剛好在車門的縫裡, 我在1.5米外接近時我與他的臉對臉,眼對眼,正面互相凝視了幾分之一秒, 然後在我進一步接近時他猛的把車門大開,準確地把我撞倒。 歷歷在目的這些細節使我無法肯定他是不故意的。
我當時騎的自行車只有前閘能用,而且也不十分有力, 沒有后閘, 在他突然大開門時我已經立即意識到並立即猛力捏前閘, 如果我的車有好的后閘,前後閘一起捏是有可能在那最後一米之內把車完全剎住的。
自行車在8公里時速行駛2米的過程是1秒, 在這1秒內發生的事:我先和他互相對眼,然後他大開門,然後我見他大開門,立即猛捏前閘試圖停車,然後因無法剎住被撞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