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房客,欠了幾個月的房租,又大量損壞房屋設施,打爛十幾塊玻璃,破壞欄杆,不賠償,房東拿這樣的房客一點辦法都沒有。
美國社會對人的犯罪行為有什麼約束呢? 幾乎沒有。 作姦犯科,可能會被人報警被人起訴,然而只要稍微講究戰術,很容易繞開警察和法院的麻煩。
剩下的一個可能的約束是職場,招聘時人事部查應聘者的背景,如果有犯罪記錄就不錄取。 比如發現一個男的曾經被老婆告婚內強姦,就不錄取。 對在職的員工,可以找個借口開除,比如發現某個員工說了一句政治不正確的話,就可以開除。 像我這樣經常在網上發帖子的,被人事部發現,也會開除,雖然我發的帖子也沒什麼離譜的。
職場上的歧視和瞎搞本來就普遍存在,面試錄取,專門挑中不溜或差的應聘者錄取,錄取一堆又笨又懶又在工作上搞怪的員工,比如職工里一堆換妻的,同性戀,露陰癖,酗酒吸毒的。
像我這樣的沒啥大毛病的人,在找工作時就常被選擇性地拒絕。人事部的品味大多像女人擇偶,某女看某男順眼主動跟他上床,絕不意味著這個男人德才兼備,人家就是專門找地痞傻冒上床。
至於逮個借口開除誰,被開除的員工經常人品和工作表現都不是最差的。 比如我的崗位工作總是做的很好,個人品行也好,但我也是被排擠甚至開除的重點對象。 所以職場對人的行為也沒什麼正向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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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多數人很少被警察逮捕或在法院敗訴被迫賠錢或坐牢,絕大多數人日常面對的是職場。
而職場就是打工,按我觀察,打工比做雞做鴨更慘,雞鴨的主要身份是自由職業者,收入高,受僱主剝削少,僱主對雞鴨除了收房租提成基本上無法管理。
而打工就不同了,為了找工作到處投簡歷面試,90年代我在中國求職的經歷就非常惡劣,移民來美國后求職更是負面的經歷。你如果和幾個背景類似的朋友一起找工作,眼看著多方面不如你的人一個接一個被錄取了,而你卻被到處拒來拒去,天天為找工作奔波,半個月過去了,一個月過去了,三個月過去了,還是沒找到工作,是因為用人單位不需要人嗎?不是,其他條件比你差的求職者,要學歷沒學歷,要經驗沒經驗,要精神沒精神,身無長物的人,都陸陸續續被各個公司錄取了,只剩下你沒人要。
當然後來找到工作了,打工上下班,如果只是像做雞一樣接客收錢也就罷了,然而發現自己上了一條賊船。把崗位工作做好沒什麼用的,敬業精神被所有的人當狗屎。在任何一個公司里,為什麼有些員工幹了很多年也不跳槽,還覺得很滿意?誰都不是傻瓜,年薪十萬元,自己給自己盤點,發現自己每年收入十萬元,而自己實際付出的勞動只值一萬元,而自己又在公司的醬缸文化里融合的很好,在紅十字會裡年薪十萬但從來不幹活,當醫生年薪二十萬,但一年到頭也沒治好幾個病人,反而把很多病人治死治殘,而且無人能奈我何,當教授年薪二十萬,十年如一日,既沒培訓出一個學生,也沒有任何一項有用的科研成果,正因為如此,才覺得沒必要跳槽,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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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一個白妞,還算漂亮,雪城大學信息管理碩士畢業,在一個圖書館當管理員,已婚,並且自稱和老公關係很好。稍微特別的是她在網上大面積推銷她自己的裸照和自己的淫穢視頻,並且我猜測她不僅僅只在網上賣自己的露陰視頻,她可能還自己開妓院。
在美國的環境里,她的情況算是正常,也算常見,她根本惹不上官司也不會被做為什麼嫌疑人逮捕,她開妓院,也不影響她當圖書館管理員。她也感受不到任何來自社會的壓力。
在美國,你隨便打開一個淫穢網站或淫穢雜誌,那上面的露陰女主角,還有她們招嫖的聯繫方式,這些女人都不是專職的妓女或色情片演員,她們就是你周圍的普通女人,是在校的中學生,大學生,研究生,是你班上的同學,是你的鄰居,是中小學教師,是給你上課的女教授,是公務員,是女醫生,律師,企業女高管,甚至可能是級別比較高的官員議員。在美國他們曬裸照或做雞,就像那些自豪的同性戀者一樣,不會因此遇到警察,法院,或職場方面的任何麻煩。
像許文儀那樣的州政府公務員,跑到公園找小男孩露陰,讓同是公務員的男性伴在旁邊幫著錄像現場直播,方法太離譜,並且運氣不好被在場的小孩家長報警,才惹上了官司,否則不會有任何麻煩,在公共場所露陰,賣淫,根本不算事,要不是運氣差,許文儀過幾年當上紅十字會高管,或升任州政府衛生部長都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