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飯的水平不高,騎自行車的水平也不高,但做這兩件事特別適合於生活在雪城。
我做的水平不高,但適用於雪城特定的環境,之所以覺得自己做的好,並不是自己真的做的好,而是比別人做的好,因為別人絕大多數並不這麼做,在這麼做的少數人中,沒人比我做的好。
做飯:不好吃,但簡單快速,營養衛生,10分鐘以內做好,開飯,成本幾乎為零。
騎自行車:雪城的城區,方圓不到十公里,騎自行車就可以逛遍了,公交車票價2美元,線路少,班次很少很慢,不值得坐。 如果開汽車,在雪城這麼大點地方,不值得每個月花200美元養一輛汽車。 我的破自行車已經騎了三年了,行程一萬多公里,換成別的美國人,如果騎這個裡程,車又停在戶外,可能已經扔了七八輛車了,而我一直在騎同一輛車,自行車的置備養護成本也幾乎為零。
做好這兩件事,受益的是我自己,本來嘛,自己的智慧就應該主要用來給自己服務,難道自己的事還沒做好,就去操心怎麼為別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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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飯快是很重要的。
比如你和你室友都睡懶覺到中午12:00起床。 你做飯快,12:10就開飯了,12:20就吃完了,開始去忙別的事了。
而你的室友,12:00和你同一時間進廚房,一直忙到1:00才做好開始吃。 大家都飢腸轆轆的希望早點吃飯,你室友會明顯感受到和你在做飯速度上的差距。 人沒見到和別人的差距時,自我感覺良好,但如果親眼見到差距,就會感到壓力很大。
我做飯用10分鐘,是一葷一素一飯,管飽,營養均衡,味道一般。 今天我的晚餐是主食米飯(內含印度豆子),菜是蝦米煮白菜。 因為豬腿還沒燉爛,只好用半兩蝦米當葷菜。
騎自行車也類似,雪城也有個別白人喜歡騎自行車,但我問過他們,如果每天騎十幾英里,他們一年要報廢三輛自行車(新車售價600美元以下的中低檔車)。 所以假設我有個室友是個白人自行車愛好者,騎車的里程和我差不多,他三年間已經報廢了10輛車,而我始終在騎同一輛車。 何況我還經常騎車運幾十斤瓶子去賣,他基本上做不到。 表面上他/她和我一樣騎自行車,但目睹了與我的巨大差距之後,他/她會感到壓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