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國一般都是自己做飯吃, 開支不大, 但都不好吃, 自己是單身漢, 做飯得過且過, 十分鐘之內胡亂搞熟就吃。
在開支方面, 2000-2002年在紐約市時, 每個月我的伙食開支大約是20美元。 2002-2005年, 我在雪城, 因為雪城的食品比紐約市貴, 每月伙食開支是50-90美元。
2013年至今,我都是自己做飯, 用糧票購買食品, 不花錢, 不過因為我的糧票吃不完, 又不方便轉賣, 所以有時故意挑貴的買, 但每個月的伙食開支仍然是50-100美元, 按花費的糧票計, 每年的伙食費也不到一千美元。
我在美國吃飯的開支不是問題, 但問題是不好吃。 每次回國, 我從熟食店買10元一斤的烤鴨, 在快餐店吃7元一份的二葷二素的快餐, 在路邊店吃一碗5-6元的粉或面, 都覺得是改善生活。
美國也沒有好吃的東西, 我曾把幾家大超市逐個貨架搜索, 想買什麼就買什麼,也找不出一件好吃的東西。
美國餐館里的東西也很難吃, 我在兩個西餐館, 一個中餐館打過工, 幾乎每樣菜都嘗過,裡面沒有一個好吃的出品。 美國的廚師都怕自己做的菜被別人嘗,以為大家都知道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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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經常回國, 去年回國三次。 我在美國當然是為了多搞點鈔票, 否則這鬼地方沒女人,東西又不好吃, 枯燥透頂, 我呆這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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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自己做就不行了, 我這單身漢, 總是七八分鐘做好一餐, 胡亂弄熟把自己肚子塞飽拉倒, 哪有心思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