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我在雪城搜垃圾撿瓶子, 又臟又累, 回報只有2。5元/小時, 而我的效率已經比絕大多數撿瓶子的美國人高。
從垃圾中搜集瓶子送往回收站一個一個塞進瓶子回收機,這項工作是物資回收,保護環境, 完全是公益性質的, 也是一個社會不得不做的, 那麼這項工作就應該由政府用稅收雇傭市政工作人員去做。
也就是說, 我搜垃圾撿瓶子, 做的是政府的工作, 但政府沒有給我應得的報酬。 政府應該給我一個市政工人的編製, 按目前政府僱員的最低工資, 給我發15美元/小時的工資,加上各種福利,每周工作四十個小時。
搜垃圾撿瓶子, 要在雨里雪裡一年四季搜集瓶子, 達到像我目前這樣撿瓶子的產率, 這項工作如果寫在政府的招工廣告上, 雖然是旱澇保收的政府職員工作, 估計也沒幾個人願意去做, 即使通過層層選拔面試考核, 最終錄取了若干個作為政府正式僱員的「撿瓶子工」, 我估計這些人多辦也是白拿錢不幹活的。 一個正規的「撿瓶子工」, 每天上班八小時, 勞動成果可能只相當於一個撿瓶子流浪漢的幾分之一。
中國的城市以前沒有普及水沖式公廁時, 是有掏糞工的, 可以想象, 那些掏糞工本為郊區農民, 每天跋涉幾十公里, 從郊區來市區各個公廁掏糞並把搜集的糞尿用馬車或人力車運往郊區作為農家肥銷售, 又臟又累, 每天掏糞運糞所得的錢不足以養家糊口。
那些掏糞工在很多人眼裡像翻垃圾撿瓶子的流浪漢一樣可笑, 但如果一個城市沒有人為廁所掏糞,將是什麼後果? 這件事如果是公益的而且不得不做的, 政府就應該把這些掏糞工納入政府編製, 使掏糞工成為像其他市政人員一樣的正式政府僱員。 你如果認為農民進城掏糞是搶了本屬於政府的糞錢的話, 就應該給這些掏糞的人政府僱員的編製和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