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有件什麼事要辦, 現在你不能親自去辦, 而要花錢雇別人去辦, 你會發現你的選
擇很有限.
比如我自己給自己做一頓飯要12分鐘, 按我的工資10美元/小時計算, 這餐飯的人工成
本2元, 物料成本0.5元, 合計2.5美元.
那麼假如我現在不想做飯, 找個人, 比如我的室友, 讓他幫我做飯, 包工包料, 給他2.
50美元, 給我提供一頓飯. 或者我給他備好原料, 讓他動手做一頓飯, 我給他2元手工
費. 你說我能找到這樣的人嗎? 理論上可以, 實際上很難找到. 其實他可以把他和我的
飯合起來做, 平均下來2美元的手工費還算過得去.
又比如我給自己的自行車換個內胎, 大約耗時20分鐘, 加上準備工具和打掃現場的時間
,算半小時, 按十元/小時計, 換車胎的人工成本是5元.
那麼假如我自己不給自己換車胎, 我出5美元, 提供工具和一條好內胎, 讓我的室友或
同事幫我把車胎換上. 按理應該能找到這樣的人, 實際上也很難找到. 如果我住在一個
大宿舍樓里, 有上百個室友, 也許勉強能找到一個有能力做而又願意做的人.
有人會說我找不到人幫我做飯, 我可以從餐館叫外賣啊, 或者把自行車送到自行車維修
店讓人幫我換內胎, 但這樣開支就會高几倍十倍.
比如我一頓能吃飽吃好的飯原材料五毛, 手工兩元, 如果我叫外賣, 估計要20美元, 我
給送餐的人2.5美元當小費可能人家還嫌少. 與其花二十幾美元叫份外賣, 還不如我自
己動手做頓飯, 12分鐘就做好了, 成本2.5元. 由於訂餐的價格高的離譜, 僱人幫我做
飯這件小事就變得不可行. 其實為什麼不可行呢? 如果我的室友給我兩美元叫我幫他做
頓簡單的能吃飽的午飯, 我會願意給他做, 雖然這兩元工資沒什麼油水. 我自己覺得可
行的事情, 卻找不到別人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