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要回國了, 小結近9個月的工作。
我去年10月從中國回美國, 之前在雪城一家醫院餐廳洗碗, 自認為工作極優,有望再
次回去工作, 不料被醫院人事部拒入。 自己分析可能因為在論壇匿名發過提及那家醫
院的帖子,被醫院人事部的人偷看到了。 於是被迫另找工作。
先後申請了20-30份工作, 都是些小工,絕大部分無回應, 面試了兩家被拒(一家牛
奶廠包裝工人, 一家傢具廠普工, 都在雪城郊外10-12英里遠)。
最先找到的工作是幫一家中國人修房子,現在給他家幹活半年多了。 這家人並不感謝
我, 不過, 我實際上是他們能找到的最物美價廉的勞動力了, 房東不一定承認, 那
些活由我去做, 與由他們自己去做,或由他們能僱到的其他人去做, 結果會很不同。
比如一個淋浴水龍頭壞了, 房東自己去修, 反覆修也修不好, 眼看只能拆了換新的
, 讓我去修, 我不到半個小時就修好了,即使如此, 人家也當我乾的好是理所當然
的, 甚至都不算幹得好。 凡有任何事我和別人一起做, 無論是房東本人或其家人,
或他們雇傭的別人, 哪次我不是主力? 哪次不是我作為關鍵人物解決別人解決不好
的問題,或為別人擦屁股堵漏子? 哪怕是修一個抽屜, 那個抽屜壞了, 除我之外,
還有誰能把它修好? 基本沒有。
我也發現我獨立給他家幹活不會得好臉色,所以反覆叫他們把活分給不同的人去做,當
有多個人做同一件活時,能很明顯的看到,工作的進度和質量是因為我, 而損耗和捅
樓子是因為別人, 我不會因為乾的好多掙一分錢,但我可以通過和別人分擔工作,給
別人擦屁股堵漏子, 讓別人當擋箭牌,這樣我就不會被指責。但房東家從來不願多雇
人和我一起干。
現在我馬上要走了,房東可能會看到, 那些活沒有我去干, 由別人干, 即使能做下
來, 開支也比由我干高的多,哪怕是剪草坪這麼簡單的事, 沒有別人會願意拿5元報
酬帶著打邊機器去為一公裡外的某棟房子的一百平米陡坡剪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