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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點襄陽4月14日火災

作者:qwxqwsean  於 2013-4-16 01:4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評論

襄陽4月14日火災, 14人死, 47傷。
 
早上六點多起火, 現場群眾稱打報警電話打不通。 消防隊稱6:38接到報警電話, 6:47趕到現場(距離4公里)。  報警電話打不通是咋回事?
 
起火原因會是二樓網吧電線短路嗎? 早上6時, 網吧里沒幾個人,用電量相對白天和夜晚是全天最少的時候, 怎麼會在用電最少的時候電線短路? 何況, 如果有人用電線人為製造短路縱火也是很容易的。
 
死傷的有些好象是開夜房的嫖客和小姐。
 
五樓站在窗沿上的人明顯已經被窗口衝出的濃煙熏得堅持不住了要跳樓, 地面上一群警察, 消防員, 救護人員, 和群眾裝作看不見,  不採取任何幫助措施, 任由那人直接跳在水泥地上。 中國民主了, 沒人關心別人的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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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qwxqwsean 2013-4-16 02:11
見死不救, 也說明了中國人現在的法律意識很強。  

一幫警察, 消防員, 救護員在樓下靜觀一個人從五樓跳下來, 如果那人跳下來摔在水泥地上, 無論死傷, 大家都沒責任。 如果有誰在地上鋪床被子或床墊, 那個人跳在床墊上, 摔傷程度減輕, 但搬床墊過去的那個警察, 消防員, 醫生, 或市民, 可能要被告謀殺。 如果救護員把停在五米外的救護車開到樓下讓那個人跳在車頂上, 那麼那個人摔死摔傷, 都是醫院和那個救護車司機的責任, 砸壞了汽車還要司機賠。 中國人聰明著呢, 一群人打著小九九, 最終一致決定見死不救。
回復 qwxqwsean 2013-4-16 02:59
明顯是中國人的法律意識在做怪, 二樓窗沿上站著幾個人等待救援, 救護車就停在五
米外, 完全可以把車開過去, 車頂的高度正好和二樓窗沿齊平, 但是現場的救護車
司機和醫生決定:"根據法制的原則, 堅決不開車過去救那困在二樓窗台上的幾個人
, 有本事讓他們告去, 我們即使舉手之勞就可以救人, 法律也保護我們見死不救的
權利。"
回復 qwxqwsean 2013-4-16 02:59
一群人都在樓下等著看人跳樓摔死的熱鬧, 群眾忙著擺好陣勢搶拍摔死人的視頻, 沒
人理睬五樓的即將跳樓者, 也不理睬二樓的那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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