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犯罪是指犯罪的動機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心理需求,和為了使受害者產生某種心理感受比如沮喪憤怒等。
昨天上午我去辦事,把自行車用鏈鎖鎖好(靠牆但沒有鎖在柱上等), 中午12點我辦完事出來,發現我的車失蹤了。
我的自行車是中國人喜歡的通勤車,美國人一般喜歡山地車或公路賽車,所以我猜測偷我車的人主要目的是搗亂,不是真的想要我的車。同時我的車是經過改裝的,車把上加了用牛奶罐做的防雨雪的護手,車后貨架上加了個有蓋的塑料桶(Trunk),內有些低值的物品,比如一塊雨傘布(中央剪個洞當雨衣)和一瓶潤滑油等,桶的側面還掛著兩個手提袋,內有約1.5美元的空飲料瓶。 鏈子鎖上還鎖著個頭盔。這輛車一看明顯就是靠揀空飲料瓶為生的很窮的窮人的,賊居然也偷。
我對於車子被偷很心痛,因為如果把另一輛普通的車改裝調試成我需要的樣子,要花10個小時的勞動,其中還有我的多項智慧成果。
由於我猜測這個賊偷我的車的目的不是為了佔有我的車,我夜裡十點多騎另一輛車去3公裡外的丟車處附近街邊查看,試試能不能看到這輛車被賊拋棄在路邊。夜10:40我抵達上午我車子被盜處,發現我的車已經被扔在車的被盜處的馬路正對面的人行道上。當時下著小雪,車身上的積雪很少,馬路接近馬路沿處有車輛停靠的括弧形輪子印,也很清晰沒有積雪,故我的車可能是剛被賊扔回來不久。
根據現場情況推測的情節是,賊(一個人或多個人)上午開皮卡路過,看見我的自行車靠牆鎖在路邊,於是下車把我的車扔進皮卡的貨艙帶走。 賊原計劃是把我的自行車前後車胎都扎穿,扔在附近路邊,但因為看到我車上的兩袋空飲料瓶,知道我是個靠揀飲料瓶為生的流浪漢, 為了給我一個揀回自己的自行車的機會,他夜裡開車回到偷車地點,把我的車拋在馬路對面路邊(因汽車靠右行)。 賊的力氣很大,站在皮卡后貨艙把我的自行車舉起扔到1.5米外的人行道上,我綁在車后的塑料桶先觸地,撞成碎片,桶內物品向外散落在雪地里。
在這起案子,賊偷自行車不以佔有自行車為目的, 也不是認識我的人尋仇,只是隨機作案取樂,一方面為了給受害者製造小的財產損失和沮喪憤怒情緒,另一方面,賊以犯罪為自娛自樂方法, 這個案子有可能是賊在演繹自己的物品版的綁架, 把自行車想象成人,把「人」從路邊抓上汽車,捅兩刀(我的車前後胎被刺穿),然後再把屍體拋到路邊。
美國人的心理犯罪行為很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