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活環境變化導致退化。
像我,家境貧寒, 幼年時勉強夠吃, 穿得破破爛爛, 沒玩過玩具, 童年的主要遊戲:爬樹抓知了, 上房掏麻雀蛋, 翻牆溜進果園偷蘋果, 在小河裡用網撈小魚抓泥鰍, 三四十米外放個目標投石打(誤差1。5米), 摔跤(百戰百敗)。
長大后, 在上海和廣東的工廠打工,成為一名普通的農民工。 因為農民工大多都是象我這樣長大的, 我不比那些農民工強,也不比他們差, 只是他們之中的普通一員。
然後我移民來美國, 接觸了在美國的中國留學生和各色美國人, 發現我到了另一個世界: 這些人基本上都是啥也不會的草包。
中國留學生和美國人的動手能力普遍都很差, 無論做什麼最簡單的事, 讓他們給我打下手都嫌他們是累贅, 他們大部分是一點用處都沒有的廢物。 我基本上在美國十幾年, 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與他們合作, 無論是大學里和幾個洋人學生一起做實驗, 還是和他們做室友, 還是做為機器操作工, 洗碗工,車夫, 我對在美國所有接觸過的人, 幾乎都得出了相同的印象: 他們實在太笨了。
說他們動手能力差是因為沒做過家務是錯的, 因為我也是從小到大從來不做家務, 因為做飯洗衣啥的都有大人包攬。 我第一次做飯是大學畢業以後的事。 顯然, 他們動手能力差是因為他們幼年時沒玩過我這樣的窮孩子玩的遊戲。
中國留學生和美國人的動腦能力普遍也都很差, 偏見很多。 比如中國留學生迷信商品的牌子啥的, 在我看來, 最好吃的雞是親戚在農村殺家養的土雞, 而留學生們一說最好吃的雞, 肯定是指某家裝修豪華的飯店的雞。 我也沒殺過雞, 但我吃過親戚殺的雞, 留學生們顯然在中國的時候沒有親戚殺過雞。 雞在我印象里, 是活蹦亂條的, 羽毛色澤鮮艷的土雞, 而留學生們印象里的雞, 是肯德雞的炸雞。
生活經歷的缺失導致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