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錄取的過程,和晉陞提拔是類似的, 都是相同的兩個過程。你看一個公司從在職員工中提拔什麼樣的人,就知道他們想招什麼樣的新員工。
一是擇同。 不是要找人才,也不是要奴才,而是找一個氣味相投的人入伙。 這類似於一個黑幫團伙找新人入伙,應聘者首先必須和面試官氣味相投, 是同一類的人。
一是擇劣。也就是說,被面試的人,比須必面試官要劣一些。 如果說麻將愛好者是一類人,這類人中,搓麻將的水平有高有低,那麼被錄取的人的麻將水平應該是比面試官略低。如果面試官的麻將水平是80分,那麼他在面試一個90分的應聘者會覺得不舒服,在眾多應聘者中反覆選,最終一般會更喜歡一個70分的麻將手。
例如, 政府系統的招新人和提拔,面試過程比一般公司更複雜完善,錄取和提拔越是經過反覆考慮層層篩選,其結果越體現兩個過程。
擇同: 如果一個局長主持面試決定錄取新公務員或提拔在職公務員,這個被提拔的官員,或者新進的公務員,首先必須和局長是同一類人,如果局長是個貪官,那麼他局裡的所有工作人員,原則上都必須是貪官, 否則既不會錄取,也不會提拔。
擇劣:如果這個局長不是個貪官, 那麼他主持錄取的新員,或當他決定提拔一個處長時,他會傾向於錄取或提拔一個比他有貪污傾向的人,但也不能太貪,因為局長是清廉的。 如果這個局的工作人員都是由這個局長主持錄用和提拔的, 如果局長的貪腐指數是10,那麼由他提拔的處長的貪腐指數可能是13,由局長和處長共同提拔的科長的貪腐指數可能是17,由局處科長共同面試錄取的新科員的貪腐指數可能是22。這裡我是按每級大致貪腐傾向增加30%估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