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只有現實,沒有理想, 也沒辦法有。
1)找女人。 這個我極慘,不過這個問題近年因找到個女友有所緩解。只是這個女友在中國, 而我在美國, 相見不便,而且她也並不固定,是隨時準備飛走那種。
2)找錢。 這個我也極慘,但近一年多也有所緩解,主要是從基本純無業狀態開始有份相對穩定的小工作:在醫院當車夫稅後每小時十元的收入。 並且主要通過這份幹了至今共九個月的工作,把幾年前在美國讀大學欠的約兩萬元債還掉了,雖然仍是窮光蛋流浪漢,但去掉了一塊壓在身上的石頭。 當然,托美國剝削全世界的福,我在美國當流浪漢,在單純物質生活條件上,也比九十年代在中國打工當技術員時寬鬆多了。
3)關心社會。其實主要是關心中國。 美國這個社會,多年來對我來說格格不入,矛盾重重,它不認同我,我也不認同它。 清末美國的華人為什麼不能融入美國社會呢? 對那時的華人來說,上了美國這條賊船,就一定要成為這一群劣等烏合海盜逃犯蠻夷的一員嗎? 對美國,我實在沒辦法融入也沒辦法關心。 然而自己身為流浪漢,卻經常關注軍國大事,社區建設,公平正義,科技文化, 滿眼看到的是海市蜃樓,而不是自己到處被社會排擠,找不到女人找不到錢的現實。
4)面對日常鬥毆。 我覺得描述日常問題,用「鬥毆」這兩個字比「鬥爭」或「奮鬥」準確。 實際體會就是自己平白無辜的被人尋釁揪著頭髮毆打,然後自己被迫反擊, 這哪裡是什麼奮鬥,根本就是鬥毆。
一周前我因用了一個公用電話而被聽筒染上葡萄菌上呼吸道感染,自己錢少而又無醫療保險,在美國無法看病,只好自己用漂白水漱口,用鼻子吸雙氧水蒸汽,又吃了從中國帶來的一合阿莫西林,到今天95%好了。 這就是每日與生活鬥毆的一個例子。
除了與疾病斗,與人斗當然是少不了的。 我從小到大幾十年一直是凡被欺負,一律忍氣吞聲。不過近幾個月來我的觀念開始變了些,原則上被欺就要反擊,不再打掉牙往肚裡咽, 這樣問題當然就複雜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