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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換夫換妻案」——呼籲中國政府,將「換夫換妻」是犯罪的條文廢除 ZT

作者:naturelover  於 2010-8-18 02:0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19評論

備受海內外媒體和各界關注的中國南京的一位副教授馬堯海組織「換夫換妻案,」近日在南京秦淮區法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二十二名多次參與換偶活動的男女犯有「聚眾淫亂罪。」這也是近十年來該罪名首次出現在公開報道中,且是被追究法律責任的參與者人數空前最多的一例。

又據報載,馬堯海本人介紹,他參加過是十八次換妻活動,他做這個跟自身婚姻變故等有關:先後經過兩次失敗的婚姻,尤其是第二次離婚後,留給自己一大堆債務,這段經歷還帶給其「深深的傷疤和人性的扭曲。」

此案已在中國國內引發了不少人的不同觀點和爭論。此案也導致了馬堯海辭去教職,如今生活困難,他還有一位患老年痴呆症的母親同住。

前些年,中國著名學者李銀河也就夫妻交換遊戲發表了觀點,大意是這「畢竟是少部分人,相互自願,不妨害別人,也造成不了社會危害。」在此情況下,馬曉海索性建起了自己的QQ群。建群之初,他給這個群立下兩條群規:是群主不組織聚會(但後來實際上聚會多次是發生在他的居所);禁發淫穢圖片。

前段時間,新聞公布了有關馬堯海組織「換夫換妻案。」報道一出,筆者就開始留意此案。因為筆者多年前就研究過這一現象,並在後來的心理工作中,輔導過好一些有關人士。我是希望看到中國社會是在慢慢地接近人類的現代文明。結果看到的是這些男女近日還是以犯罪的名義被起訴了。

筆者第一次聽到「換夫換妻」這一術語,是在一九九五年。那時我在美國讀婚姻家庭心理研究的博士學位。一位美國教授,他是我認為是我一生中遇見的最優秀的教授之一,在研討班裡,給我們做了有關講解並引導研究生們去做些有關的研究。有一段時間,我們專題研究「開放式婚姻。」而「換夫換妻」就是開放式婚姻中的一種類別。而「開放式婚姻」其中還有多種別的類別。

這裡首先要解釋一下,什麼叫「開放式婚姻?」

先說男女交歡。那是因為外界因素,如男女取悅,引起內分泌的刺激,引起心理生理的變化,進而引起身體感官的交流,產生愉悅享受。這種心理學生物學上的意義,至恆古有生物以來,就應該有。只不過隨著人的動物性和人類人性的演進,這種反應和體驗應該變得更加細微精密了。那麼,關於人類所謂的婚姻愛情呢?

在還不是很久遠的人類游牧群居時代,是男女雜居交配,那時是不應該有現代人們理解意義上的婚姻愛情的。愛情的出現,應該是在約上萬年前,隨著農業社會的到來,耕種的需要,要求人們定居下來,加上耕種土地的範圍和劃分,家族和家庭逐步建立起來。男耕女織,小結構的家庭正式成為農業社會的基本單元而出現。為了確保耕種對家庭食物的供給和對孩子的長期哺養,對於家庭的保護和忠誠是被要求的。也就是說,小家庭這樣的男女組合單元,是隨著農業社會的到來和發展,而建立起來的。男女之間的婚姻愛情,也應該是在這個歷史階段上逐步出現的。

而如今,人類已經經過了工業社會,到了后工業社會,即日新月異的高科技社會。各種多元的觀點、生活方式、不同的態度,都在產生。

還有,據美國專家們在一九九四年做的一次大型社會調查研究,報告說美國的第一次婚姻的離婚率為約51%,而第二次婚姻的離婚率為約38%。後來的許多研究文章,都引述這些數據。

那麼,也就是說,無論人們是否贊同傳統式婚姻,這種一夫一妻制的男女婚姻關係,是存在許多問題的,這點是人們共同認可的。一些專家們提出,在農業社會初期建立的以一夫一妻製為基礎的男女關係、婚姻家庭模式,到了后工業社會和高科技社會,是不是這種關係模式本身,在結構上有沒有值得探索、考慮和質疑的地方?當然,就我看到的研究資料,現實是,還沒有人能提出更為高明的解決辦法來。因為這裡面涉及的心理、社會、法律、經濟、衛生、健康、兒童撫養、教育、交流等許許多多方面的問題。

那麼,從研究者的角度來看,認為所謂的「開放式婚姻,」實質上就是少數人對男女關係和組合方式的一種探索。而目前就對「開放式婚姻,」包括「換夫換妻,」要下個定論,可能還為時過早。人類在這方面的探索,還有很漫長的路要走。

我個人認為,至少,「換夫換妻」這種遊戲,不應該是在犯罪的範圍。但這也並不是說我們大家就可以去玩此遊戲。我本人研究此現象多年,我有我的看法和對此的了解,知道真正去玩這種遊戲的人還是極少數。

而要對是否犯罪的定義的前提是:對他人和社會造成傷害(如身體的創傷)和損失(如財產的破壞),或是有造成傷害和損失的企圖(如想劫機劫校車),或是強制性迫害他人(如非法拘押他人)等。而「換夫換妻」這種遊戲,不是強迫他人來進行的,參加者都是自願的,也不對他人造成傷害。那麼,它就不應該是在犯罪的範疇內。

要問的是:玩「換夫換妻遊戲,」玩的是什麼?玩一種改善婚姻狀況的偏方?玩一種追求生活刺激的遊戲?玩一種不同的性生活方面的狀態?玩的是對不同異性的佔有?玩的是對低下自信心的恢復?還是玩一種對現有婚姻道德的挑戰?

我的基本看法是:玩夫妻交換遊戲者,玩的就是刺激。玩的是打發空虛。玩的是對低下自尊心的一定程度的恢復。玩的是對不同異性的佔有和好奇。這種以性為目的的俱樂部、網站、及私下組合,在歐美流行已久。這種「遊戲」,目前已發展到一些有同樣「愛好」的社會各階層人員,聚會地點也主要由發起人隨意確定。

可是,要提醒的是:玩家也要當心性病和艾滋病!有的人就是這樣玩上的。這絕對不是聳人聽聞。

至於這裡面有沒有道德問題。這將是一個更為複雜的問題。從傳統的觀念上來看,這裡可能是有些道德的問題,因為它把男女之間要求的忠誠和專一打破了。有時還可能把信任打破。但這又不是屬亂倫的範疇,因為當事人是理性的,是同意把性及自己的身體,用來作為交換的。也不傷害他人和社會。這是玩性興奮和性刺激,而不是一味亂來交媾或賣淫。

同時,據我的了解,有些女性,是丈夫特想玩這種換夫換妻的遊戲,自己勉強答應的,去同另一男子交媾。在這個層面上,是有道德的方面的問題,因為讓人勉為其難。但這也不應該是屬於犯罪的範疇。

我在西方研究婚姻家庭、男女關係,以及在這方面做有關的工作,二十年了。在做心理工作中,不同民族種族的人,玩換夫換妻遊戲的男女,我都見過,談過,給他們做過心理輔導和心理治療。

我總的印象是:玩「換夫換妻遊戲」的人,許多(至少大部分)都有一定的心理障礙,有的還有嚴重的精神問題。但是,這也不夠成犯罪!其中大部分人,都有過失敗的婚姻或失敗的男女關係的歷史。大部分人,自信心低下。相當一部分人,有焦慮症、強烈的不安全感、人格障礙、憂鬱、心理創傷、人性的扭曲、以及其他方面的心理問題。

也就是說,應該讓這些人去接受進行心理輔導和心理治療,而不是把他們送上法庭和送進監獄。這在本質上是有巨大區別的。

正如我小的時候,在中國,看見判刑的布告上,同性戀的人,被以「傷害風化罪」或「流氓罪」而判刑,刑期可以到十年十五年。後來,到了八十年代,在許多有關學者和法律界人士的呼籲下,中國政府將同性戀是犯罪的條文,從法律上剔除了。從此同性戀不再是非法。這才是社會的進步和文明進展的標記。筆者希望能看到,也呼籲中國政府,將「換夫換妻」是犯罪的條文,從法律上剔除。筆者希望能進一步看到中國社會有更多的文明和進步。

另外,這裡其實還有許多其他更大的、更深層次的問題,也不是一篇文章就能闡述清楚的。比如「心理連接」方面的問題。打個比方,不少女性,對與自己有過性關係的男人,都有一種心理上的連接和依戀。正如張愛玲所說:「通往女人的心是陰道。」心理連接和心理刻入,是巨大的研究專題,那是要寫專題論文或書才能闡述清楚的,這裡也就省略不多談了。

總而言之,換夫換妻換來的,是一時的性快感,而不是真正的人生快樂,還有的可能是揮之不去的噩夢。它可能還會引發的是人們在空虛中對於奢亂生活的窺視和發泄、享受的慾望,以及對於婚姻家庭破壞這一倫理底線的觸底。不少玩玩「換夫換妻遊戲」的人,到頭來玩掉了自己的婚姻家庭。自己,對方玩伴,配偶,孩子,都可能被玩掉和受到心理情感上的傷害。所以,還是不玩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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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9 個評論)

回復 RNSandi 2010-8-18 02:11
Freaking idiotic!
回復 shaitthis 2010-8-18 02:20
強!
回復 8288 2010-8-18 03:06
小二小三都沒入罪此罪又從何而來.恐怕是欲加之罪吧
回復 JEFFSON 2010-8-18 03:11
還是愛自己要緊,
是愛自己的感情,
還是青春年華和性?
回復 高博 2010-8-18 04:36
同意LZ的看法,玩這種遊戲的人是心理變態,但沒有犯法,也不值得提倡,因為這很不健康。真正有質量的性愛,必須是同自己喜歡的人,在心靈上的交流之後再發生和完成肉體上的交流,那才使愛達到了高潮,雙方才得到了刺激和滿足。
回復 人權是非 2010-8-18 04:48
文章分析的及對.
換夫換妻何罪之有?
吃的太飽的人才搞換夫換妻.吃的太飽的警察才把換夫換妻立案. 吃的太飽的檢察官才起訴換夫換妻案.吃的太飽的法官才判換夫換妻有罪.
換夫換妻的人多有心理毛病而已.
回復 snortbsd 2010-8-18 05:39
well, i would join the club though i am not married....
回復 felix2005200 2010-8-18 06:01
此文寫得有深度!謝謝分享!中國還沒有發展到重視心理輔導和心理治療的階段。這個特殊群體是有些各色,但加罪於他們又過嚴了一些!
回復 oldgunner69 2010-8-18 07:31
人權是非: 文章分析的及對.
換夫換妻何罪之有?
吃的太飽的人才搞換夫換妻.吃的太飽的警察才把換夫換妻立案. 吃的太飽的檢察官才起訴換夫換妻案.吃的太飽的法官才判換夫換妻
回復 yulinw 2010-8-18 08:45
felix2005200: 此文寫得有深度!謝謝分享!中國還沒有發展到重視心理輔導和心理治療的階段。這個特殊群體是有些各色,但加罪於他們又過嚴了一些!
同意~~
回復 light12 2010-8-18 09:03
高博: 同意LZ的看法,玩這種遊戲的人是心理變態,但沒有犯法,也不值得提倡,因為這很不健康。真正有質量的性愛,必須是同自己喜歡的人,在心靈上的交流之後再發生和完
變態看常態亦是變態,都不好說。
回復 sj5820 2010-8-18 10:11
這篇文章寫了很多字,但是。。。寫出來的意義卻很少。寫來寫去就是「不可說」還有「我做過很多研究。」最後,結論就是換夫換妻沒有罪,但是也不可提倡。 難度說些真話就那麼難嗎?
回復 wazhh 2010-8-18 12:26
有罪就是有罪啦,支持判罪
回復 在美一方 2010-8-18 12:36
馬某給判的是聚眾淫亂罪吧?中國刑法本就沒有換夫換妻罪,取消啥呢?
回復 shanbeidaoqing 2010-8-18 14:59
以後的孩子都成了試管胚胎了。就不存在影響家庭了。
當HIV也不再是什麼不可抑制的病毒時,健康因素也就不在是約束了。
赤條條兮,來去無牽掛。會有那一天。
回復 naturelover 2010-8-18 22:36
在美一方: 馬某給判的是聚眾淫亂罪吧?中國刑法本就沒有換夫換妻罪,取消啥呢?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回復 老阿姨 2010-8-18 22:54
felix2005200: 此文寫得有深度!謝謝分享!中國還沒有發展到重視心理輔導和心理治療的階段。這個特殊群體是有些各色,但加罪於他們又過嚴了一些!
回復 在美一方 2010-8-18 23:12
naturelover: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私下換偶確實沒什麼犯罪,但是我覺得範圍還是要用一定的法律條文來控制在不危害社會這個大前提下。比如說,多少人以上一起進行性活動算聚眾淫亂應該有一個把握,要不然,以換偶無罪的保護傘之下,真正的聚眾淫亂就會難以收拾。
回復 我們的元首 2012-1-16 01:56
妹妹研究的廣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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