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數年做的研究,重點研究的是功能失調的婚姻家庭及心理模式(patterns)。無論是從搞過的研究的角度還是如今搞心理工作的經驗,筆者認為交流模式即方式(communication patterns)是婚姻家庭是否成功或失敗的核心。
本文將重點探討婚姻家庭、人際之間的交流方式及產生的問題和難題。以後的系列探討文章將會探討交流在情感層面上的種種問題和處理方式;因為只有在情感層面上的交流,才能真正達到構成夫妻及家人之間積極的、具有真正正面意義的聯繫。
許多人認為婚姻家庭的失敗是因為倆人性格不合。性格的確是可以構成人與人之間的和諧或衝突,是婚姻家庭關係中的重要部分。但如果片面強調性格的不合,實際上也就是把問題推給對方或某種自己不能控制的原因。這樣也會導致自己不去負應負的責任(not take responsibility for oneself)。更重要的,這會導致一個人缺乏反思能力。而缺乏反思能力的人是不會主動去改變自己和改善與他人關係的。缺乏反思能力的人也往往生活在一種僵化的心態中,不會去調節那些應該加以改善的部分。
婚姻家庭功能失調的核心是錯誤的交流。這是指帶有偏見或先入為主的解釋,是沒有聽懂或不願意去真正弄清對方的意思;是對對方意思的扭曲;是因為過去的成見就按此對對方話語進行推理解釋;是長期壓抑自己之後,心中產生了怨氣並以此來認識倆人之間的關係;是歷史上的傷痛並認為當前的問題是過去傷痛的重複;是心中的說不清、道不明矛盾心理但又希望對方能理解自己的意思;是去讀對方的大腦里的想法(mind-reading)和算命預測(fortune-telling)而不與對方進行核實;是去翻陳穀子爛糠的歷史來攻擊對方;是用言語打擊對方的弱點痛處;是攻擊對方家人、或身邊的朋友;是想用語言打擊打垮對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這種交流的結果,當然是導致對婚姻家庭生活的失望、煩躁不安、不愉快、憤怒、甚至家庭暴力。
婚姻家庭中的不愉快,痛苦和功能失調,往往雙方都有一定責任。核心部分是在交流中出了問題。也就是說雙方缺乏交流技巧和必要的聆聽和表達手段。
夫妻雙方在交流上產生的錯誤理解,許多人認為這是一個消極的過程,即我沒有什麼辦法,我就是這樣認為的。我就是我,他/她就是他/她,我們倆之間的誤會也好,問題也好,是根深蒂固的,我沒法改變他/她。
這裡說對了一半,並且是十分重要的一半:即一般來講,我們是不能強行希望改變對方或他人的。菲奇(R.Fisch),威克蘭德(J.H.Weakland),塞格爾(L.Segal)等幾位教授,是研究人的心理世界涉及心態改變以及行為改變的專家。他們的理論核心部分是:你不可能強行改變他人,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心理行為改變一定要產生於人心中的內部動機(motive)。即使如果你同他人談了,他人改變了,其核心也是他/她心中產生了想改變的心理動機(motivation)。你不能真正強迫他人改變,但你可以改變自己,因為只有你自己才能把握你自己的內心世界,你如果有內心動機想改變,至少你可以改變自己。這也就是說,改變(指心理和行為的改變)不是一個消極的過程,而是一個積極的過程。我們可以控制自己,去向正面的、積極的、好的方面努力或這樣去轉化事務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上述幾位教授研究理論的另外一個機為重要的部分,即指我們通常希望發生的改變(心理、行為、人際關係),都是第一層面的改變(即first order change),也指我們以習慣的交流方式來推動這種改變。這種改變目的是回到原來狀態。我們希望對方按我們希望的方向來改變。我們跳不出以我的觀點為核心的想法,也無法以此來推動他人或人際關係的改變,這裡沒有新思維。這也就構成了為什麼人際、婚姻關係,一旦出現問題,就很難從根本上改變,惡化的關係像是老在轉圈,而且經常是個怪圈,越想調節這種困難的關係,夫妻關係就會越緊張,婚姻家庭也越來越僵,有的最後放棄努力的希望,婚姻家庭關係也由此告解體。
以上幾位學者認為:真正要推動婚姻家庭或人際關係的改變,一定要在第二層面上進行改變(second order change)。即要改變從新的角度來看問題。即要跳出舊的陳見框框來考慮問題,如對方批評我,首先要想到對方多半是善意的,即使沒有善意也不一定就有惡意。關鍵是對方是從他/她的角度來看問題,那麼他/她多半有他/她的道理。我不一定同意他/她的意見,並不一定代表我對他/她錯。對錯有許多時候只是看問題的角度不同,結論不同罷了。第二層面的改變的核心是我內心發生素質上的正面改變,從而影響他人做出正面響應。
其實,在交流過程中,我們對他人的誤解是我們自己導致的。它產生於:我們一旦對對方有誤解,或偏見,我們會有意識地在大腦里將這一信息存儲起來,那麼以後當對方說話,或發出其他動作,我們聽到/看到時馬上啟動大腦里有偏見的那部分,並以此來回應對方。舉個例子:丈夫在開車,太太坐在旁邊,接近十字路口,因為要右轉,丈夫把車開上最外邊的車道,準備轉彎。這時紅燈亮了。丈夫應該先停下,看清后,確定安全后再右轉。這時太太說了一句:「注意是紅燈,有行人過馬路。」先生回答:「你認為我這麼蠢,連紅燈和行人過馬路都看不見嗎?」太太一下被此話打悶,閉上嘴,一路無語。筆者當時坐在車後排,留意到這大約十秒鐘的對話。發現這裡有好幾個問題:1)筆者從「第三者」的角度,認為公正地講,這太太的評語是中性的。其中沒有任何貶低對方的意思,只是想提醒對方小心一點。2)而這話在這位先生聽來,卻被扭曲成是太太對他駕車時觀察能力的評價。3)在他的大腦中,那句話已經被扭曲成認為他蠢。4)他因此按照他的理解對太太進行反擊。5)更深層的問題是:如果夫妻關係在交流中已被扭曲到這種程度,他們過去一定有過許多爭吵和誤解。6)這種彼此的誤解,可以到不管對方說什麼,都被理解成對自己的挑釁(挑戰)。7)人一旦從這種理解出發,心理防禦攻擊系統啟動,會對對方加以反擊。8)對方如果不讓一步,馬上這就會升級為爭吵。9)當時我們是一同去開派對,而Party這種活動,無論對主人或客人而言,在準備階段都極容易造成意見不合和衝突。我實際上並不知道這對夫妻在開Party之前發生了什麼事。但我的確知道:一般在開Party時笑咪咪的主人和客人的表面現象之後,這之前經常可能是有一個非常不愉快的準備階段(very stressful time)。10)如果一對夫妻之間交流到了這種程度,表明他們之間已經產生了較深的裂痕。
夫妻或人際之間交流產生誤解的核心是:一旦我們形成了對對方扭曲的看法,不管對方說什麼做什麼,這種扭曲都會對對方的言行做出錯誤的解釋。根據「歸因理論」(Attribution Theory),這時會把一切都解釋成對方的不良動機,誤解為對方的本性素質所致。
交流中還有許多其他問題。常見的如指責對方自私自利、恨對方、覺得對方想操縱控制自己、覺得對方對自己冷淡。這類情況,有時可能事實的確如此。但不少時候,是另一種情況,即害怕對方棄自己,是想同對方交流又無手段去溝通。再有就是指責對方實際是變相保護自己的一種手段。有的人也用貶低對方的方式來防止對方看不起自己或離開自己。
爭吵本身,也是一種交流手段,但是是種效果不佳的方式。也有少數夫妻,爭吵成為兩人真正溝通的唯一方法。這種夫妻往往不善於聆聽對方,自以為是,總覺得自己一方是絕對正確的。但爭吵本身,並不一定代表兩人之間關係惡化。有的夫妻,從少夫少妻一直吵到老夫老妻,子女都聽煩了,他們還在吵,他們之間可能還有恩愛。
說了這麼多,那麼有人會問,處在上述種種關係中的夫妻之間還能不能維持下去?還有沒有戲?
回答是:當然有戲。去找專業婚姻家庭心理輔導是一個辦法。但即便是有專業人士指點分析,也還主要依靠自己去身體力行,去把握說話的藝術,去核實而不是去猜測推想對方的情緒和想法,圍繞事實討論交流,以便做出適當的回應。
在加拿大,安省和其他一些省份,汽車保險公司都採用「無錯判斷」的政策(No fault policy)。出了車禍,是各自找自己的保險公司索賠和修理,即便是他人的錯撞到我,也是我的保險公司來處理修理。這樣做的目的,是避免把大量的時間和金錢消耗在法律追究的程序上。當然肇事方的保險公司會漲肇事者的保險費,然後由保險公司之間結算。
「無錯判斷」這一概念很適合於婚姻家庭夫妻之間的矛盾衝突。夫妻彼此沒必要去追究誰對誰錯。中國傳統老話:「清官難斷家務事。」就表明了這一哲理。夫妻之間,沒必要去指責,也沒必要非得掙個輸贏,這樣才能把精力集中在對實際問題的處理上,而不是消耗在無休止的爭吵與責任追究中。
婚姻家庭中的難題及處理還有不少要探討,容筆者日後繼續撰文與讀者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