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毛逝世前發生的事。我念小學六年級,我的一同學,他父親是國企單位的一個科長,因受賄被開除黨黨籍,科長的職位也被擼了,家裡電話也給撤了。
當時受賄的物品有,上海牌縫紉機一台、上海產永久牌自行車一輛,兩雙上海牌回力鞋。其實我看見我同學也就穿了一星期,從舉報到查辦約一周時間處理完畢。我的同學一星期沒上課,老師家訪才知道此事。白紙黑字貼在單位的大門前。
那個年代人都比較護臉,大人犯事,孩子跟著抬不起頭。同學也看不起,不跟他一個學習小組,涼著他。哪象現在,一切向錢看,誰貪誰能耐,不貪沒本事。屁股和臉香臭不分——人不要臉鬼都害怕。最後我的那個同學的父親自己窩囊死了,前後三個月左右吧......如今呢,天空飄來五個字:那都不算事。
那個年代對貪污腐敗的監管力度大。形成一股風氣,不有那句話嗎,「貪污浪費是極大的犯罪」。此話總覺得好像是對下面說的......
腐敗問題哪個國家都有,只要有人類就有垃圾產生,貪婪是人之本性。真要想徹底清除腐敗絕無可能的,別聽當權者忽悠。為何不號召全民反腐,興起網路網民的共同監督和舉報。依靠一個新上任掌權者或多個新的執政打手可能清楚腐敗嗎,清楚異己倒是真的。忽悠奏是忽悠——
還有某些捧臭屁的、扛大旗的、吹喇叭的,宣傳某人的所謂的剛正不阿,那個帶著裝滿金銀珠寶的一百口棺材裝腔作勢的,想吐的感覺——噁心。腐敗已浸透至骨髓,豈能靠一個人或幾個人治理了的,怎麼能把治理腐敗寄托在某個人或幾個人的身上?是權懲還是法辦?某些宣傳說來說去還是權大於法。毛主席不是說過嗎:群眾的眼光是雪亮的。其實還是忽悠——
某些話現在真就騙不了人,自己本身不公布財產,還要清查別人的家當,理可直氣可壯。你可不是原來的為勞苦大眾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的,多少還講究點「為人民服務」現在就是一個大騙子。
慢慢等著看台上表演的狗咬狗的「猴戲」吧......
多少事,從來急,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別急,你得等。等到爬煙囪的時候換個地方繼續等......
2012-12-10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