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基督徒都執著於因信稱義的教條,卻往往忘記行為的必要,這是斷章取義截取老爺子的教誨,為自己的罪惡尋找借口,反正我都信了,義了,行為也就馬馬虎虎得了。其實老爺子很明白地說了的,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就是說,拉倒吧你,要不是我賜給你們救恩,你們怎麼信都是枉然。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信心,不是喊我主啊主啊的都能進天國的。
從順序上來看,應該是恩-信-行。恩典屬於神的範疇,人類無能為力,而信實際上也要由神先啟動,人類並沒有信的根基。如果神讓誰心裡剛硬了,他就沒有辦法信,耶穌在傳教的時候,就這麼實踐過的。所以,實際上人所能夠做的也就是行而已。這是「因行稱義」的理由,強調的是對人的評判,幹得好的,就能領到天國的門票,干不好的,就各安天命吧。
sousuo: 那我們是一致的。
對於繼續作惡者,或無意悔改者,我不認為那是沒作好,而是沒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