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送客出門,不多時電話響了,友人在樓下打電話給我,在停車場自己的車不小心刮蹭了別人的車。
我跑下樓,見被刮蹭車車主正和朋友理論。我看了當時情形,心說是朋友過錯。把朋友叫到一旁,低聲告訴他,真叫警察來處理,他一定是過錯方。因為剛來加拿大,他的駕駛記錄屬於新司機一類,車保險費本來就高,如果有了事故記錄,漲了保險而且一跟就是至少5年。通常這種情況,能私了就私了。
對方提出不能少於2000刀,而且必須現款。朋友身上沒有帶那麼多現款,我二話沒說,上樓把錢給了他讓他先把事情了了。他說了句:「謝謝!過兩天就把錢還你!」
2000刀對我來說不是小數目,沒有字據,沒有目擊證人(對方車主也是來不知誰家串門的 早沒處找了)我心裡有些打鼓,別真的不還我了! 呵呵,在這樣的忐忑里過了三天,第四天朋友打過電話,一會兒上班經過,給我把錢送來。
事後跟其他朋友聊天說起來,大家說我至少應該讓他寫個借條穩妥些。我想想大家是對的,以後做事情應該學會保護自己,即使是朋友之間,辦事情也要有分寸和原則。不過私下也想過,我之所以會沒有猶豫地幫他,是因為我對這個朋友是有基本信任的,以前和他及他愛人一起來往的時候,覺得他們不是那種唯利是圖的人,對別人也有樂於助人之舉,言談舉止中能感覺到為人的誠懇和正派。因此一個人是不是值得被信任,其實是從你怎麼對待別人那裡得來的,說的拽一些,就是你值多少錢是你自己定的。
聖誕節前,從前一起共過事的一個「朋友」,原諒我把這個曾經被我當成朋友對待的人的稱呼加上引號。我剛從國內回來,正倒時差睡的暈頭轉向的,她電話進來,東拉西扯半天,最後支支吾吾跟我借100塊錢,說三天後一定還,我感覺不是很好,100元不多不少,趕上難事急事好像頂不了多大用,真買房子置地,那找銀行呀……我狐疑著遲疑著。她在電話那邊,低聲下氣地央求著,「真的不好意思~~你如果不方便出來,我坐車到你家去取」祖宗,怕你了,我開車給你送過去~~~在路上開著車,給另外一個朋友打電話。
我問「**最近有什麼事情?」
「不知道……」
「跟你借錢了嗎?」我問
「來過電話,支支吾吾地就掛了」
明白了,敢情我比較好說話。
我問朋友「我把錢借給她嗎?」
友人說「你就做好她不還的打算」
……
得,一咬牙。救人一命,深造七級浮屠,老天爺在上,算我給你面子行善啦,來年好報報在俺閨女身上吧!
100元給出去轉眼已經快一個月,錢和「朋友」都沒了。
其實這個結局挺好,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