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十二點四十分,到達法庭的門前停車場.
不敢怠慢,誠惶誠恐,生怕路上生出什麼枝節,為保證不遲到,提早動身,我們早到了四十分鐘。
天下著毛毛雨,女兒打開車門倒吸一口涼氣,脖子也縮起來。
「好緊張啊!」女兒的手冰涼涼的。
「不用那麼緊張,我不是告訴你應該怎麼做了嗎?」 為了一張交通告票,弄得我們都快神經兮兮的了。
上周為這事兒,我還專門請一位華人告票「神話傳說人物」一敘。
得了高人指點,又網上古狗幾個晚上,再驅車百十公里接回女兒,外加女兒耽誤一天功課,一張交通告票的動靜鬧得邪行!
不重視不行。剛來加拿大時,有過一次交通意外,警察來了看看就把我放了---NO TICKET!NO FINE!結果對方司機把這件事情告訴了我的保險公司,保險費翻一番,而且一漲就是五年,小一萬加元哪。拿著保費通知我就被嚇哭了。那時剛來,一月累脖工就千大元啊!從此,開車看見警察心裡就極度緊張,沒錯也怕。
那天開車,我們前面一輛警車,女兒是司機小心跟著,到十字路口警車變線要左轉,我們如釋重負地從警車旁開過去——終於離遠點了。誰想警車掉轉頭來就STOP了我們,理由----闖黃燈! 我們當時就跟女警理論:黃燈亮時,我們時速70公里,如果停車會不安全,何況我們已經安全通過。女警給了個啼笑皆非的理由:我已經開好罰單了,你們上庭吧!
當然要上庭,女兒不到二十,名字加到我保險單上時,保險公司的小姐一再告誡:年輕司機一定不要有告票,否則保費很漲沒有商量的。又是一大塊肉啊,吐血呀!上庭,上庭!
告票排期排了五個月,吃過告票的人知道,這是折麽人的五個月呀。
做足功課,該問的人問了,不該問的人也問了,該花的時間花了,不該花的時間也花了,反正是夠鬧心的。
開庭時間到了,女兒說:媽媽,我手裡全是汗了。 摸摸,冰冰的。
先報到,法庭一位工作人員做開庭前的登記。
「如果你認罪,罰的三分減掉,只罰180元,可以嗎?」
「不,我要上庭!」
「好吧,那就坐到位子上等吧」
……
開庭了,有的警察沒來,持罰單的人自然就勝訴了。十分鐘后,叫到女兒名字。
女兒走上前,法官問:「上訴人名字」
「……」女兒答。
就聽法官說「 由於沒有證據,對你的指控撤銷」
女兒愣了,不到一分鐘, 就這麼完了? 是啊,走吧!
路上,女兒跟我說,嘿嘿,這次上庭才發現,那些代人出庭的律師的錢是那麼好掙,有的根本就是通知律師警察未到,你贏了! 有個律師一下子就撤了三個告票。嘿嘿,要是登記的時候同意罰錢不扣分的話,那可就冤大發了…… 早知道不花錢諮詢了,早知道不這麼鬧心了,早知道就讓我代她出庭她就去上課了,早知道·#¥%……—*…… 嘿嘿
太陽從西邊出來,真不適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