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的《滕王閣序》,應是我最喜歡的一篇古文。「天高地迥,覺宇宙之無窮;興盡悲來,識盈虛之有數」,氣勢恢弘啊。「落霞與孤鶩齊飛 ,秋水共長天一色」,這景色描寫的,古今第一啊。
可惜王勃這神童,命運多蹇。這孩子,太容易惹禍。
王勃當上朝散郎后,經主考官的介紹,擔任沛王府修撰,並贏得了沛王李賢的歡心。一次,沛王李賢與英王李哲鬥雞,王勃寫了一篇《檄英王雞文》,討伐英王的鬥雞,以此為沛王助興。不料此文傳到唐高宗手中,聖顏不悅,讀畢則怒而嘆道:「歪才,歪才!二王鬥雞,王勃身為博士,不進行勸誡,反倒作檄文(古代用於徵召,曉諭的政府公告或聲討、揭發罪行等的文書,現在也指戰鬥性強的批判,聲討文章),有意虛構,誇大事態,此人應立即逐出王府。」唐高宗認為此篇意在挑撥離間,欽命將他逐出長安。
王勃所遇到的第二次打擊,是在虢州參軍任上殺死自己所匿藏的官奴而犯罪。
咸亨二年(671年)秋冬,王勃從蜀地返回長安參加科選。他的朋友凌季友當時為虢州司法,說虢州藥物豐富,而他知醫識藥草,便為他在虢州謀得一個參軍之職。就在他任虢州參軍期間,有個叫曹達的官奴犯罪,他將罪犯藏匿起來,後來又怕走漏風聲,便殺死曹達以了其事,結果因此而犯了死罪。幸虧遇大赦,沒有被處死。
王勃因殺死官奴曹達,連累了他的父親王福疇,王福疇從雍州司功參軍被貶為交趾縣令,大約是現在的越南河內一帶。這件事對王勃的打擊,遠遠超過對自己的懲罰。大約在上元三年(676年)春夏,王勃已至交趾王福疇處,見到了他生活窘困的父親。不久后,王勃便踏上歸途。當時正值夏季,南海風急浪高,王勃不幸溺水,驚悸而死。
上元三年(676年)冬,長安城裡都傳頌著膾炙人口的《滕王閣序》。一天,唐高宗也讀到這篇序文,見有「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句,不禁拍案,驚道:「此乃千古絕唱,真天才也。」又讀下雲,見一首四韻八句詩:「滕王高閣臨江渚,佩玉鳴鸞罷歌舞。畫棟朝飛南浦雲,珠簾暮卷西山雨。閑雲潭影日悠悠,物換星移幾度秋。閣中帝子今何在?檻外長江空自流。」唐高宗一掃成見,連聲嘆道:「好詩,好詩!作了一篇長文字,還有如此好詩作出來,豈非強弩之末尚能穿七紮乎!真乃罕世之才,罕世之才!當年朕因鬥雞文逐斥了他,是朕之錯也。」於是高宗問道:「現下,王勃在何處?朕要召他入朝!」太監吞吞吐吐答道:「王勃已落水而亡。」唐高宗喟然長嘆,自言自語:「可惜,可惜,可惜!」
可惜!王勃命隕南海估計還不到27歲。
現代詩人徐志摩,過去談不上很喜歡。畢竟,我們中學學的是魯迅的作品,以灰暗為主調,還略知胡適與徐志摩的新月派受到魯迅的批判。並且,實際沒有讀過徐志摩的詩。讀到《再別康橋》,那已是近年的事了。也許我對民國時代的文化感興趣。若民國時代的文化沒興趣,之後就沒有文化可感興趣了。
同樣出身浙江,沒落家庭出來的魯迅描寫的世界自然是少年閏土中那般灰暗了,雖然很有思想性欣賞性。而公子哥徐志摩則是,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徐志摩,若非情聖,必是情性之聖了。為了林徽因,對髮妻也心狠手辣一些了。髮妻張幼儀,年輕時外貌普通,其實也很內秀。林徽因雖然很美麗,但有病,身材實在沒有曲線,才華橫溢。徐愛林而離婚,林認為徐對自己只是一個夢幻而逃離。
民國的文學男性的審美觀也很奇葩。陸小曼大約也是當時少見的新知識女性,社交花。如此就應該讓胡適讚不絕口讓徐志摩神魂顛倒嗎?不管怎樣,當情性之聖碰上情性女皇,愛是瞬間的,痛是長久的。徐志摩1931年乘機由滬赴京準備參加林徽因演講會,飛機失事,年僅34歲。若非如此,徐陸也不會長久。徐林陸,民國的春夢,華而不實。
有時,人們喜歡說激情燃燒的歲月。用來形容詩人再恰當不過了。
可惜,王勃,可惜,徐志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