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知識分子採用拉丁字母設計漢語的注音最早可以追溯到1906年朱文熊的《江蘇新字母》和1908年劉孟揚的《中國音標字書》,還有1926年的國語羅馬字和1931年的拉丁化新文字。所有這些漢字拉丁化方案都為漢語拼音的制定提供了基礎。
1909年,江謙正式提出把官話定名為國語,1911年清學部通過《統一國語辦法法案》。1913年中華民國召開讀音統一會,最後確定「國音」以北京語音為「基礎」,同時吸收各地方言的語音特點,並為國語創製了注音字母(又稱「注音符號」)。1919年北洋政府教育部設國語統一籌備會,1924年決定廢除國音,放棄入聲,確立國語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1928年國民政府公布推行國語羅馬字拼音法式。
1936年埃德加·斯諾訪問陝北時,發現徐特立正在蘇區進行漢語拉丁化拼音方案的試驗,並稱這套方案基本能滿足漢語拼音化的改革。此事被記入《西行漫記》一書,這套拼音方案也成為1949年建國后大陸文字改革的基石之一。
1949年初,國語羅馬字的創始人之一黎錦熙給吳玉章寫信併當面交換對文字改革的見解。
1949年8月25日,吳玉章給毛澤東寫信,請示當前文字改革工作指導原則:「根據文字應當力求科學化、國際化、大眾化的原則,中國文字應改成拼音文字,並以改成羅馬字的,也就是拉丁化的拼音為好,不要注音字母式拼音與日本假名式拼音。」毛澤東把信批複給郭沫若、茅盾等人研究。
1949年8月28日,吳玉章等在華北大學舉行了文字改革協會第三次發起人會議,新增胡喬木、聶真為發起人。
1949年9月1日,毛澤東指定吳玉章、成仿吾、范文瀾、馬敘倫、郭沫若、沈雁冰(筆名茅盾)等共同組織中國文字改革協會。
1949年10月10日,中國文字改革協會正式成立。
1949年10月20日,中國文字改革協會舉行了第一次理事會議,決定把研究拼音文字作為主要任務。
1949年12月4日,中國文字改革協會召開了第一次常務理事會,推選吳玉章為常務理事會主席兼拼音方案研究委員會主任;推選黎錦熙、胡喬木為副主席兼拼音方案研究委員會副主任。
中國文字改革協會成立不到半年,就收到了幾百種漢語新文字方案。
1950年7月,教育部邀請在京的語文研究工作者30多人座談,提出了組織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的建議。
1951年12月26日,周恩來指示,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下設立一個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
1952年2月5日,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召開成立大會,由馬敘倫主持。
根據毛澤東關於制定民族形式的漢語拼音文字方案的指示,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從1952年3月開始了以制定漢字筆畫式拼音方案為主的研究工作。
1952年8月,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召開第二次全體委員會議。
1952年10月,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下設的拼音方案組召開會議,通過一個漢語拼音字母表,其中聲母24個,韻母37個。
1953年初,毛澤東審閱了拼音方案組擬定的中國拼音文字字母草稿。他認為這套拼音字母在拼音的方法上雖然簡單了,但筆畫還是太繁,有些比注音字母更難寫。
1953年6月,拼音方案組擬出5種草案,后議定以吳玉章的方案為基礎,深入探討。拼音方法以雙拼為主。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為了加強對文字改革工作的指導,於1953年10月1日在黨中央成立了中央文字問題委員會。
1953年11月21日,中央文字問題委員會召開第二次會議,研究了整理和簡化漢字問題;根據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一年多來研究所得的材料,向中央寫了請示報告,提出了可以首先實行的4項初步改革辦法。即:
- 推行簡體字。
- 統一異體字。
- 確定常用字,並對非常用字加註音。
- 極少數漢字改用拼音字母。
1954年7月15日,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召開第四次全體委員會議,對拼音方案組提出的5種民族形式的拼音方案草案進行討論,但始終無法從中確立出一個令人滿意的方案。
1954年10月,周恩來提議設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並指示:拼音方案可以採用拉丁化,但是要能標出四聲。
1954年10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設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在試製民族形式的漢語拼音方案前後,1950年到1955年,全國各地工農兵、機關幹部、學校師生和海外華僑共633人寄來了655個漢語拼音文字方案,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從中選擇了264種,編印成《各地人士寄來漢語拼音文字方案彙編》兩冊,作為制定漢語拼音方案的重要參考資料。
漢語拼音文字方案大致有這樣幾種形式:漢字筆畫式、拉丁字母式、斯拉夫字母式、幾種字母的混合形式、速記式、圖案式、數字形式。
1954年11月20日,國務院任命吳玉章為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胡愈之為副主任;吳玉章、胡愈之、韋愨、丁西林、葉恭綽為常務委員,並進行成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的籌備工作。
1954年12月23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正式成立並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最後通過了修正後的《漢字簡化方案(初稿)》和《一九五五年工作計劃大綱(草案)》。在成立大會上吳玉章提出工作任務,這就是做好三項準備工作:
- 制定《漢字簡化方案》
- 制定《漢語拼音方案》
- 研究和推行標準音(普通話)的教學。
1955年2月,文改會成立拼音方案委員會。
1955年5月6日,劉少奇聽取彙報后,提出三點意見:
- 為了減少社會震動,簡化字要分期分批進行,原來的繁體字要保留一個時期,不要馬上廢除。
- 漢民族要有統一的語言,學校要用普通話進行教學。可以考慮做出這樣的規定:老師在一定時期內學會普通話,今後凡是不會講普通話的,不能當教師。
- 拼音方案制定后,要用來作試驗,可以試譯《毛澤東選集》。
教育部和文改會於1955年10月15日至23日,聯合召開了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參加會議的有來自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和中央一級有關機關、人民團體和部隊的代表207人。會議上提出用「普通話」代替「國語」這個名稱,並確定了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語音標準,從而解決了《漢語拼音方案》的語音標準問題。中國文改會秘書長葉籟士彙報了幾年來研製漢語拼音方案的工作情況,同時提出六種漢語拼音方案的初稿,徵求到會代表的意見。會議代表討論並一致通過了《漢字簡化方案修正草案》和《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草案》。
從1956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報刊實行了橫排橫寫。
1956年1月20日,中央召開知識分子問題會議。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吳玉章在會上作了關於文字改革的發言。然後毛澤東主席發表講話,他指出:「我很贊成在將來採用拉丁字母。……因為這種字母很少,只有二十幾個,向一面寫,簡單明了。……拉丁字母出在羅馬那個地方,為世界大多數國家所採用,我們用一下,是否就大有賣國嫌疑呢?我看不見得。凡是外國的好東西,對我們有用的東西,我們就是要學,就是要統統拿過來,並且加以消化,變成自己的東西」。在會議總結發言時周恩來總理說:「中央政治局決定:『首先簡化漢字,推行書報橫排,拼音方案採用拉丁字母,公布後用在小學課本上,代替注音字母』。」
1956年1月27日,中共中央《關於文字改革工作問題的指示》,批轉了1955年11月23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黨組和教育部黨組《關於全國文字改革會議的情況和目前文字改革工作的請示報告》。《指示》所批准的文字改革方針是:「漢字必須改革,漢字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而在實現拼音化以前,必須簡化漢字,以利目前的應用,同時積極進行拼音化的各項工作。」
1956年1月28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23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公布〈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並決定成立中央推廣普通話工作委員會。
1956年1月31日,中國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成立了普通話審音委員會,開始審訂普通話異讀詞的讀音。
1956年2月6日,國務院發布《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
1956年2月12日,《人民日報》發表了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擬定的《漢語拼音方案(草案)》,即《漢語拼音方案》的第一個草案(後來人們把這個草案稱為「原草案」);同時還發表了《關於擬訂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幾點說明》,向全國人民徵求意見。
1956年3月5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擴大)討論《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當天,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發出《關於組織討論〈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通知》。
1956年3月20日,教育部和高等教育部發出《關於漢語方言普查的聯合指示》,各省、市開始進行方言普查。
1956年3月,吳玉章在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上作了《關於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報告。吳玉章的這個報告,闡述了1955年以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拼音方案委員會研製的漢語拼音方案的性質和作用。
文改會拼音方案委員會於1956年4月到1957年10月召開了10次會議,對《漢語拼音方案(草案)》進行修訂。
1956年9月26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吳玉章在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作《關於中國文字改革問題》的發言。發言指出,漢語拼音方案,採用羅馬字母,這是確定了的。因為拉丁字母是現代大多數的民族語言中所公用的字母,並且是為中國知識界所已經熟悉的一種字母。……拼音方案,在目前主要的用途,是為了給漢字注音和用作教學普通話的工具。
1956年10月10日,國務院批准成立了漢語拼音方案審訂委員會,任命郭沫若為主任,張奚若、胡喬木為副主任,委員有16人。審訂委員會成立以後,召開五次會議,多次商討,並邀請在京的語言、教育、文藝、新聞、出版、科技、翻譯各界以及部隊和人民團體的代表178人舉行座談,同時向京外39個城市的100位語文工作者書面徵求意見。
1957年10月,漢語拼音方案審訂委員會提出《漢語拼音方案修正草案》,10月25日,政協全國常委會擴大會議同意《漢語拼音方案草案》(即修正草案)。
1957年11月1日,國務院全國會議第六十次會議通過《關於公布〈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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