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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標準的源頭 (劉仰)

作者:路不平  於 2011-3-18 01:5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4評論

 
雙重標準這個詞近年來經常出現。它一方面是指美國在對待國際事務時的一種態度,另一方面也是指美歐等西方世界對待亞非拉很多事務時採取的態度。但是,雙重標準並不是近年來才出現的,在我們審視近代歷史的時候,幾乎到處可以看到這種狀態。

    雙重標準簡單來說,就是對自己的標準與對他人的標準不同。美國作家菲利斯-本尼斯在她的著作《發號施令—美國是如何控制聯合國的》(Calling The Shots, How The Washington Dominates Today』s UN)一書中,披露了40年來美國在聯合國採取雙重標準的大量事例。聯合國前秘書長安南在離任時也公開承認:聯合國確實存在雙重標準。

    雙重標準問題之所以近年來日益被人提起,並不是因為這種做法近年來日益明顯。在西方所主導的世界歷史中,雙重標準一直存在,在奴隸制時代比今天更嚴重。近年來這個問題被反覆經常提起,更主要的原因是,非西方國家自身整體意識的覺醒。並且,在世界一體化的進程中,西方的雙重標準已經成為不公平、不公正的根源。

    本文不討論雙重標準的種種事例,只簡單說一下本人對雙重標準源頭的看法,看看西方人習以為常的雙重標準到底是怎麼產生的。

    雙重標準的第一個源頭是等級制度,這應該比較容易理解。既然有了不同的社會等極,必定意味著對待不同等級有著不同的標準。應該說,雙重標準現象在古代,不論東方還是西方,都不成為一個問題。因為,古代東西方社會都存在著不同形式的等級制度。等級制度的天經地義,導致雙重標準的正常化。在等級社會沒有推翻之前,幾乎不會有人提出雙重標準的問題。四大文明古國如此,古希臘也如此。雙重標準在等級社會幾乎是從來不被質疑的。

    在古代社會,雖然等級制度到處都存在,但是,雙重標準的強弱卻有不同。中國是歷史上最早的法治國家之一。早在商鞅變法時,就已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刑不避大夫」等,都是弱化雙重標準的體現。當然,在等級社會中,法律面前的平等並不能完全消除雙重標準的現象,這在東西方社會都是相同的。但是,中國古代社會還有一個制度,使得雙重標準的不利影響更加弱化。

    社會等級如果永遠不可變更,雙重標準就會成為永遠無法擺脫的命運。中國古代的等級制度與世界其它地方相比,最大的特點就是
沒有永久世襲。從秦朝開始,根據軍功而提拔陞官就已經成為法律。科舉制度出現之前,中國就有社會基層的舉薦制度。隋唐之後,科舉制度正式形成,它更加成為淡化等級制度的合法手段。再加上即便在本朝之內,皇親都不能永久世襲,於是,中國古代社會在不同的社會等級之間,提供了一條自然流動、可升可降的合法渠道。使得中國古代的雙重標準沒有那麼頑固。

    比較而言,西方古代社會的等級制度嚴重缺乏潤滑劑。在古希臘,奴隸要想改變身份,沒有靠自身努力的合法渠道,只有奴隸主開恩這一條路。在歐洲中世紀,貴族都是永久世襲的。即便貴族破落,依然可以世襲頭銜,享有特權。這就使得西方社會的雙重標準顯得非常頑固。

    雙重標準的另一個源頭就是一神教。一神教在西方社會佔據主導地位后,起到了兩個作用。一是造成理論上的人人絕對平等,而是造成
信與不信的絕對不平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比,前者顯得虛幻,缺少真實的依託;後者顯得實際,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但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確實對等級社會是一種衝擊。歐洲中世紀化解這種衝擊的辦法就是,宗教直接參與世俗社會的管理,甚至變成世俗社會的絕對統治者,宗教人士的地位部分取代世俗貴族的地位,誰自稱代言上帝,便獲得了高於普通信徒的特權。

    東亞的宗教大多都是多神教,信仰不同的神,差別不大。歐洲隨著基督教的廣泛傳播,基本上都是一神教。一神教最大的問題就是:能否不信上帝?不信上帝與信上帝之間有沒有差別?結論是顯而易見。對於一神教來說,它要吸引教徒,必須顯示出信與不信的巨大差別;對於信徒來說,只有這種差別的存在,才能讓他真正信服。於是,在信與不信之間,信仰歧視變成歐洲雙重標準的一個根深蒂固的源泉。

    歐洲一神教還有一個觀點,也更加加深了雙重標準的存在。一神教有一個末日審判,教義指出,在末日審判的時候,有些人能夠進入天堂,有些人只能下地獄。按理說,現世的普通人可以通過修行等方式,在末日審判的時候,讓上帝酌情處理自己的命運。但是,現實中,幾乎總有某個民族或國家或集團,宣稱自己是當然的「上帝的選民」,甚至他們的國土也成為上帝的「應許之地」。也就是說,他們在末日審判的時候是必定要上天堂的。這種情況導致雙重標準幾乎無法消除。

    歐洲自從法國大革命后,人人平等的概念,才從上帝的掌控下進入世俗社會。此後,世襲貴族所代表的等級制度大為弱化,宗教的等級差別也退到世俗社會之外。但是,一神教信與不信的天壤之別,由於宗教的強大傳統,仍然滯留在世俗社會。這個信與不信的核心,就是歐洲世俗社會創立的一套價值體系,這套體系被歐洲視為絕對正確的世俗社會的原則。違背這些原則的人,所遭受的待遇,與當年不信上帝的人的處境幾乎完全一樣。
 
    換句話說,歐洲近代之後,自認為絕對正確的世俗社會價值體系,已經坐上了原先上帝的位置,獲得了與上帝一樣的不容懷疑、不容不信的絕對地位。而且,如果懷疑、不信或者挑戰,也將遭受挑戰上帝的同樣下場:下地獄。最為關鍵的是,等級社會的雙重標準是看得見的外在形式;而一神教的雙重標準更多是看不見的內心狀態。

    理論說起來幾句話就說完了。但是,在實踐中,理論的幾句話往往就是幾百年的歷史。對於全世界各地的非西方國家、民族來說,前幾百年的反抗,主要是針對看得見的世界體系內的等級制度,例如奴隸制、殖民地等。這種世界性「等級國家」的體系,造成了明顯的外在雙重標準。隨著殖民主義的結束,西方製造的外在雙重標準,以不得不被迫放棄。但是,內心的雙重標準依然沒有改變。所以,我們才會看到,在殖民地歷史結束后,對於當今世界的雙重標準問題,非西方國家的質疑、批判聲音,開始真正出現,並越來越洪亮。

    中國古人對於人與人之間交往,提倡一個非常簡單的原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一原則是消除雙重標準最簡單有效的原則。它在人與人的交往中有效,在國家、民族的交往中,也同樣有效。西方社會何時能夠真正懂得「將心比心」?何時能夠學會設身處地,站在對方的立場上考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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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 個評論)

回復 hu18 2011-3-18 05:44
如今最現成的例子:誇中國的「范跑跑」,贊日本的「敢死隊」。
回復 路不平 2011-3-18 20:26
hu18: 如今最現成的例子:誇中國的「范跑跑」,贊日本的「敢死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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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ManCreatedGod 2011-3-19 05:27
西方做起來天經地義毫無愧疚
回復 路不平 2011-3-21 19:46
ManCreatedGod: 西方做起來天經地義毫無愧疚
強盜的孫子還是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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