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韓寒約請方舟子上海法庭見!

作者:寒楓109  於 2012-1-29 04:4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70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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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進展:韓寒約請方舟子上海法庭見!讓我們拭目以待究竟誰笑到最後!

韓寒的律師可能是陶鑫良--著名知識產權專家

以下轉錄一些微薄留言和韓寒最新博文。



方肘子真J8蛋疼,過年不串門不逛廟會不滑雪不放鞭炮不學司馬南夾腦袋,天天就知道掐掐掐。活半輩子腦袋上的毛都沒幾根了,也沒見這美國名校畢業的生化博士有任何學術成果,牛逼就自己搞個事兒出來讓別人掐。
五嶽散人質疑到了方舟子這種完全是捕風捉影、聲嘶力竭的程度,依我看直接上法庭得了。這已經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質疑,而只是通過自設邏輯進行的構陷。每個人的生活都有種種不同,如果與他人不同都是罪過,你怎麼可能自證清白?拿著小說語言與故事質疑一個人的生活狀態,這就是一瘋子。
路金波一個寫作者,其實是恰好、偶然地保存了足夠證據,才得以保住自己繼續工作的權利。而他的罪過,是因為16歲時頑皮,非要模仿成年人語氣,非要摘抄大量自己並不真懂的知識。@方舟子 @趙曉 @肖鷹_Tsinghua@張放 @劉戈 你們這些博士、教授、長者,你們的質疑是否的確遵循了科學的精神和原則?

路金波韓寒回擊一直不力,他只忙著給自己找證據。現在,他可以回答你們的所有問題。剩下的就不急佔用網路資源,可以在法庭繼續問答。只怕到時,方舟子也要回答一些其他問題。韓寒的「一個人答所有人」《我寫下的這些都可以當作呈堂證供》

@許文廣【質疑還是誹謗】方舟子對韓寒的指控是體現質疑權的言論自由,還是需承擔法律責任的誹謗,美國司法體系對兩者的區分是:是「意見表達」還是「事實指控」。譬如方先生罵路金波是「豬」,屬於意見表達。他言之鑿鑿稱韓文他人代筆甚至明示此人是韓寒的父親,當屬事實指控。以涉嫌誹謗訴諸法庭是最佳選擇。

@慕容雪村:我懷疑王勃有個寫作團隊,其人六歲能文,十五中舉,民間甚至傳說,他十五歲時就寫出了《滕王閣序》,看看這些典故:「騰蛟起鳳,孟學士之詞宗;紫電清霜,王將軍之武庫。」「無路請纓,等終軍之弱冠;有懷投筆,慕宗愨之長風。」一個自稱童子的人怎麼可能記得這麼多典故?分明是背熟了現場默寫出來的。 @慕容雪村:韓寒方舟子之爭,已經到了尋章摘句、討論對方是否用詞不當的環節了,我覺得兩個都可以歇歇了。許多編劇和暢銷作家都有槍手,但我相信韓寒不是這樣的人,槍手文和本尊文的一大區別在於性情,本尊總是想表現自我,而槍手卻總是傾向於把自己藏起來,去模仿別人。韓文有性情、有脾氣,絕不可能是槍手所為。 @慕容雪村:我和韓寒接觸不多,還算不上朋友,我欣賞他,但絕對談不上崇拜。這次之所以出來說話,就是因為方舟子的戰法讓我也感覺危險,讓每個作者都置身於「韓寒困境」:你怎麼證明文章是你寫的?我有證人。證人沒用,可能跟你串通好了。我有手稿。手稿沒用,可能是你抄的。我有……有什麼都沒用,我就是懷疑你。 

韓寒父親微薄展示家書:

韓寒最新博文:

我寫下的這些都可以成為呈堂證供  (2012-01-29 03:51:38)
標籤: 雜談
離這場鬧劇大幕的落下到了倒數第二天,我先正經回答一些問題了。
這也許是我倒數第二篇關於此事的文章。

       問題1:既然你一直覺得對方是在誹謗你,他們認定了你的文章是有人代筆的,為什麼不上法院起訴他們呢?

       回答:……要年初七也就是明天才開門,等開門了我自然會上門,這樣也正好可以由法院幫我認定一下手稿和當年文章的筆記,我的每一篇文章每一個段落都是由我親筆寫出。我也慶幸我留下了手稿,我在學校里創作的時候有一些同學可以作證。我也為其他沒有手稿和證人的同行擔憂,怕你們有一天會被這樣污衊而百口莫辯。



      問題2:你早期的文章里出現了大量引用的書籍和英語單詞,似乎已經超出了你的年齡範圍,由此有人推定你的文章是你的父親寫的,你怎麼看?

      回答:首先,我的父親根本就不會英語,我們寫作的風格也截然不同。他在故事會上發表一些多為農村題材的故事和散文,而我則寫一些雜文和小說。他的文筆自然流暢,我的文筆故作老成、非常做作。這是非常非常好辨認的。我當年之所以這麼寫是因為我崇拜梁實秋和錢鍾書,所以在模仿他們。之所以用很多英語單詞是因為錢鍾書也經常這樣寫。英語的單詞或者一些生僻典故非常好使用,找一個詞典或者生僻的學術書,翻看一些生僻詞,記錄下來,讓文章發展的時候稍微拐一拐,就能很簡單的使用進去了。可能這麼質疑的人都是理科或者學術出身,但這是幾乎每一個文學愛好者剛起步時候的象徵,就是要把文章寫的文縐縐,讓人看著覺得好像這個作者很有學問。我在初中和高中的時候的確有比同齡人多很多的閱讀量和知識量,甚至故意去閱讀一些生僻的書,而且也很巧妙或者說很功利的使用了這些東西。畢竟幾個生僻的英語單詞而已,你現在給我一本字典和一本古書,我能把我塑造成貫通中西的教授。這樣寫的確唬人,而且會顯得和自己的偶像接近一些。人不都是這樣么,模仿自己的偶像,再離開自己的偶像,尋找到自己。寫完《三重門》我開始反思,覺得這樣太做作,從第二本小說就開始徹底拋棄了這個風格。第二本小說《像少年啦飛馳》就幾乎沒有掉一個書袋,沒有引用一個英語單詞,文筆也更加自然。有一定文學經驗的人能夠一看看出來,《三重門》其實還是比較做作的模仿《圍城》,反而不像是一個成年人的作品。不過可能一些對文學沒有什麼興趣的人無法理解。

        有人說,「幽默」的英語單詞是「humor」,我這麼小的年紀,不可能知道這個單詞還有一個意思,就是「體液」。而我卻知道,並寫在了小說里,說明我英語功底了得。這麼說是很牽強的,幾個單詞記下來很容易被刻意引用到書里。我當時也是忘記了「幽默」這個單詞具體怎麼拼寫,所以才翻了字典,結果發現它還有一個意思,就是「體液」。包括很多的英語單詞都是這樣,只要活用詞典,就能讓你顯得學識淵博。

        至於我的英語水平,我可以很負責人的說,在汽車運動的專業領域,我比大部分的英語教授都要強,因為有很多專業名片語成,比如你們不會知道「missingfire」是「渦輪增壓器的反延遲偏時點火」裝置,你們也不會知道」sequential」是「序列式變速箱」的意思,不過出了專業領域,可能點菜都會困難,土豆和番茄都分不清楚。我的朋友春樹小姑娘開玩笑說我不會說「葡萄酒」的英語。春樹老師一直是個很可愛有才華的姑娘。不過不會說「葡萄酒」這也很正常,我不太喝酒,我只知道酒是Wine,但不知道葡萄酒是什麼,甚至因為長久不說及「酒」這個單詞,有一次甚至說成了翅膀。總體來說,我的英語水平不算特別差,但專業領域非常強,因為我們經常去國外比賽,我們的賽車工程師也經常是老外。

        以此來解釋所有說我文章里引用了大量古書和英語單詞的人,這是一個崇拜錢鍾書的文學愛好者的初級入門模仿。這本書在學校里創作,同桌等人皆可作證。此書沒有任何人的潤色和修改,我也沒有任何的後台與背景,此書一度沒有辦法出版,因為我沒有門路(在1999年如果不是自費,出版一本書是大事件),《三重門》被上海文藝出版社退稿,後來作家出版社的袁敏老師聽說了這件事情,主動把書稿要來。而這本書因為是一本批評應試教育的書,所以出版的時候遭到了很大的壓力,還刪除了不少內容,好在最終能夠面世。我是一個沒有任何門路,沒有任何社會關係的學生,寄宿制一個月連吃飯和路費加在一起生活費共400元,我父親當時在幾十公里之外,他無論是從學生生活閱歷和寫作風格上來說都不可能有代寫的嫌疑,我怎麼可能有錢和能力又去找其他人代筆?

        很簡答,有些書我粗讀,有些書我細讀,有些書我翻了翻,有些純粹是為了引用而只摘抄一些,因為應試教育很無聊,所以這些現在看來很無聊的書在當時也不那麼無聊,加上我偶像錢鍾書的力量。後來從學校出去,海闊天空,一下玩瘋了,就很難再讀的進去這些書。到了幾年前,我已經基本上不讀書,但是我閱讀大量資訊和雜誌,一直保持閱讀習慣,幾乎每天的閱讀量要好幾萬字。但是我少年時候度過的那些書,我基本都忘記了。很肯定的說,如果當時我的書不能出版,以我一直崇拜民國作家的性格,我很可能會成為一個學者。我很崇拜真學者。這也就是為什麼在三篇說民主的文章出來以後,我對很多隻會掉書袋假學者很看不上,因為這都是我初中高中玩的東西,我深深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情,所以別用掉書袋來糊弄我,我高一的時候都能掉的嚇死你。而且那些民主理論著作基本都是一戰二戰前後面世,當今世界多有不同,包括科技也不甚相同,雖然那些著作依然大多沒錯,但不能用來作為行事和批判他人的準則。


        問題3:你的《書店》里說,當時你去新華書店看書,又捨不得買,有人查證全國從1982年就開始開架賣書了,不可能有書鎖在櫥窗里,所以斷定你在撒謊,文章是你父親代寫。

       回答:我1982年出生,1982年全國書店開架肯定是不可能的,199幾年的時候,很多書店還在閉架賣書,每個地方情況都不同。我所在的是上海郊區的小鎮亭林鎮,那裡一直到我初中好像還在閉架賣書,那好像是我初二的文章,我回憶起小學的情景,肯定是閉架的,我小學零花錢很少,書的價格又在封底,當時服務員態度又差,放在櫃檯里不知道多少錢一本,所以每次買書都心驚肉跳。一直到我初三,我記得上海郊區的某些地方的書店裡,一些工具書或者比較貴的書還是閉架的。不能因為新華書店曾經說過1982年全國將實現開架售書而信以為真,要以最終結果為準,新華日報好像在1945年還說過中國要多黨制吧。


        問題4:我們做過試驗,杯子里放上水,一個小時以內,紙團是不可能沉到底的。而當時是紙團,你為什麼要寫成布。

        回答:新概念複賽的問題,我父親的文章里寫的很清楚,絕對不可能存在作弊。到時候法庭也將把所有當時的證人找來。當時我構思的就是一個人生被水浸透,慢慢沉到杯底的過程。至於為什麼要寫成布,從當年手稿里,我看到我先寫了一個干(因為要對應浸到水裡以後的濕),然後後面那個字塗改掉了,改成了布,我猜測我當時的心情,可能是「干紙」不太順口,「干紙團」又比較奇怪,因為幾乎沒有這麼說的,所以改成了「干布」比較順口。而且仔細回憶,我隱約記得我當時的心態,可能「布」字和「不」諧音,還可以發揮一些關於人生被浸染但人性中又有天然的反抗之類的一個伏筆,結果寫到最後給忘記了。我應該還向同學表達過類似的遺憾,覺得如果寫了這一層就更深刻了。你知道一個高中生,肯定當時很希望人家說他文章深刻。《杯中窺人》引用了不少東西,是因為這樣才能在一個作文比賽中凸顯才華,征服評委,有些內容是閱讀的積累,有些內容真的是強記為了炫耀的。至於這張紙團最後有沒有沉底,十三年前的有些細節,我已經不記得了,我寫完就馬上交卷了,因為越快交顯的自己越厲害,因為我的文章在構思的最初,它就是必須要沉到杯底的,所以到了結尾,我就必須要這些寫。有人說這篇文章是我爸爸當場買通監考人代寫的,這完全是無稽之談,可以找來當時的監考人和組織方,還可以鑒定我的字跡。而且還是那句話,那篇文章和我父親的文章是截然不同的風格,那篇文章里為了裝逼,我好像還引用了拉丁文,我父親則不會任何外語。


        問題四,你說你「的地得」不分,但怎麼有時候又分?

       回答:這三個「的」字的用法是很簡單的,只要用點腦子,誰都會用。就是有的時候會用錯。如果用心——比如在寫考試文章,比賽文章,投稿的時候,就完全可以用對,甚至還可以幫助他人糾錯,只要不用心,就可能用錯。但我很煩在寫文章的時候要考慮這三個「的"而打斷思路,所以我曾經建議過如果能統一成一個白字旁的「的」就好了。我也有一陣子這樣實踐的,就是希望用白字旁的「的」來代替三個「的」,無奈好像響應者不多,到後來我自己也就不刻意只使用一個「的」了。

       問題五,你不接受電視的採訪是因為怕口才木訥,有人代筆的事實被曝光么?

       回答:我不上電視是因為我不喜歡上電視,電視台的尺度是最小的,稍微說多一點就要被剪掉,而且我不喜歡化妝和捯飭,錄電視也浪費時間。一個作家的口才覺得不能和這個作家的文采掛上等號,這絕對絕對不能成為衡量的標準,我知道很多作家甚至比我都不會說話,也不會交際,我已經算是作家當中非常夠能口語表達和交際的人了。一個作家之所以成為作家,很多時候是因為他的表達慾望更多是要集中在筆下,如果太喜歡說,或者說的很好,可能志向就不一定是寫作了。如果按照必須能說會道才能成為作家這個道理,很多口才特別好的主持人或者演說家就必然是好的作家了。甚至我可以說,大部分作家上了電視是木訥的,會讓人產生很大的反差,甚至在現實生活中也是這樣,文字囂張的往往溫柔,文字犀利的可能平和,文字柔弱的也許強悍,就像絡腮鬍子往往經常愛唱張信哲一樣。質疑者不能要求一個作家在生活里的形象必須要符合他的想象。反而,我認為,作家就不應該經常上電視,因為作家必須保持一定的神秘感,這樣才能讓讀者更好的進入到他的作品里,我很遺憾已經沒有這個機會了。

        問題六:有人說,你的文章《求醫》中,你說你上學時候被傳染了疥瘡,但有人指出那種癢的方法不是疥瘡的癢的方法,反而是肝炎的癢法,你父親得過肝炎,所以你父親幫你代筆了。

       回答:我已經說過,我父親和我的文筆截然不同,只有一個模仿民國作家的我才能寫出那樣有點做作的風格。至於癢法不同,這個純粹是披著醫學的外衣,為了抹黑而故意抹黑了,為了栽贓而栽贓了。完全失去科學精神,只是在忽悠路人,能騙到一個算一個了。當時這場病在我們好幾個寢室傳播,那是真的很癢,到處都癢,難道我癢的方法和癢的地方必須經過某人的同意么?而我沒怎麼聽說過得了肝炎會全身發癢,可能是特例吧,我不太了解。退一萬步,這些都是文學作品,哪怕我什麼病都沒得過,我也可以這麼寫。希望這位朋友自己得一次疥瘡,再得一次肝炎,他就知道了。
我寫下的這些都可以成為呈堂證供


       問題七:有人質疑,你在書里提到的一個成語是一首七十年代的歌里的,你這樣的歲數是不會聽的,只有你的父親才會聽。

       回答:我父親的文章里已經寫的很清楚了。你無權決定我必須聽什麼歌曲。你也不能根據出現了四個字就判定出我必然是聽了那首歌曲。這種話看似好像很有邏輯,很有欺騙性,其實完全是謬論。

      問題八:你沒有上過大學,但是在你的小說里多次提到大學生活。你應該是有一個大學生幫你代寫了吧。這個證據非常的明顯。

      回答:胡鬧。


(題外話:今天我的父親微博上發出了他找到的兩份家書,有郵戳,雖然美好,但我覺得特別心酸,這些本都是屬於私人和家庭的溫馨回憶,卻被被迫用來自證清白,而且可能還有人要逼著我們去做年代鑒定。這兩封家書應該可以證明一切。如果還要加罪於我和我的父親,我已無話可說。也請方舟子老師鑒定一下家書。)
     
      另外,由於給母校松江二中也帶來了一些麻煩,我希望在這一兩個月回到母校,進行一場演講。希望母校的校友和老師們可以捧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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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70 個評論)

回復 xqw63 2012-1-29 07:00
韓寒不需要證明什麼,方舟子也沒有誣陷,只是質疑,韓寒竟然跳這麼高,讓中國人想入非非。
到法庭根本是無稽之談,民眾質疑CCTV假唱,某名人質疑范XX假胸,也要上法庭尋找答案?
咱如果是韓寒,可以根本不理會方舟子的質疑,繼續寫自己的東西,因為,只要是自己的東西,任何人都推翻不了的。
在現今中國假貨盛行的情況下,民眾對這樣跳腳辯解不得不胡思亂想了
回復 hanfeng109 2012-1-29 08:11
xqw63: 韓寒不需要證明什麼,方舟子也沒有誣陷,只是質疑,韓寒竟然跳這麼高,讓中國人想入非非。
到法庭根本是無稽之談,民眾質疑CCTV假唱,某名人質疑范XX假胸,也要上 ...
方舟子已經不是簡單的質疑了,他一直在斷言韓寒是人造的, 文章是他父親寫的,等等。

轉用別人的評論:

@許文廣:【質疑還是誹謗】方舟子對韓寒的指控是體現質疑權的言論自由,還是需承擔法律責任的誹謗,美國司法體系對兩者的區分是:是「意見表達」還是「事實指控」。譬如方先生罵路金波是「豬」,屬於意見表達。他言之鑿鑿稱韓文他人代筆甚至明示此人是韓寒的父親,當屬事實指控。以涉嫌誹謗訴諸法庭是最佳選擇。
回復 無為村姑 2012-1-29 08:28
xqw63: 韓寒不需要證明什麼,方舟子也沒有誣陷,只是質疑,韓寒竟然跳這麼高,讓中國人想入非非。
到法庭根本是無稽之談,民眾質疑CCTV假唱,某名人質疑范XX假胸,也要上 ...
韓寒本來並不需要辯解,可是眾口鑠金,他還是害怕了,不願毀了自己的形象。方肘子的言語已經構成誹謗和誣陷,應該走過法律程序。但是我懷疑中國的法律對此事的執法程度。

上面的漫畫已經完全說明了事情的荒謬程度。
回復 dwqdaniel 2012-1-29 08:39
無為村姑: 韓寒本來並不需要辯解,可是眾口鑠金,他還是害怕了,不願毀了自己的形象。方肘子的言語已經構成誹謗和誣陷,應該走過法律程序。但是我懷疑中國的法律對此事的執 ...
我剛看了方舟子的博客,對《求醫》的質疑,我太氣憤,可這傢伙的地方卻無處留言,罵不到他。韓寒寫的《求醫》本身只是一篇文章,不是一份證詞,不是一份司法筆錄,要求它的嚴謹。作品里事件有生活中的影子,但作品有加工、虛構、誇張等創作方法,不能用生活中的事件在作品里有沒有完全再現來評判作者的真偽!幸好韓寒沒寫科幻小說,不然說不清楚了這事兒,老方是否非叫韓寒抓個外星人來看看,或者叫他把賽車開出光速證明一下。。。

韓寒終於放出勝負手,支持一下。
回復 衛靈 2012-1-29 08:48
xqw63: 韓寒不需要證明什麼,方舟子也沒有誣陷,只是質疑,韓寒竟然跳這麼高,讓中國人想入非非。
到法庭根本是無稽之談,民眾質疑CCTV假唱,某名人質疑范XX假胸,也要上 ...
理性。
回復 無為村姑 2012-1-29 08:56
dwqdaniel: 我剛看了方舟子的博客,對《求醫》的質疑,我太氣憤,可這傢伙的地方卻無處留言,罵不到他。韓寒寫的《求醫》本身只是一篇文章,不是一份證詞,不是一份司法筆錄 ...
方肘子好像得了出名Fever,燒不退啦~
回復 dwqdaniel 2012-1-29 09:02
無為村姑: 方肘子好像得了出名Fever,燒不退啦~
他才沒發燒吶!想名利雙收而已,腦子清醒得很,他向來只「打蒼蠅不打老虎」,「打名人專挑沒權的」。當然,他有權利挑軟柿子,他這種是小罵大幫忙,是有深刻歷史傳統的,房玄齡、紀曉嵐、包青天,都這德行,深得朝廷歡心,呵呵。
回復 hanfeng109 2012-1-29 09:04
dwqdaniel: 我剛看了方舟子的博客,對《求醫》的質疑,我太氣憤,可這傢伙的地方卻無處留言,罵不到他。韓寒寫的《求醫》本身只是一篇文章,不是一份證詞,不是一份司法筆錄 ...
微薄不能關評論。 韓寒的微薄支持他的多, 方舟子的微薄罵他的多。

是的,韓寒終於出手了。 在網路上吵來吵去永遠也辯不清。
回復 nsa130 2012-1-29 09:08
xqw63: 韓寒不需要證明什麼,方舟子也沒有誣陷,只是質疑,韓寒竟然跳這麼高,讓中國人想入非非。
到法庭根本是無稽之談,民眾質疑CCTV假唱,某名人質疑范XX假胸,也要上 ...
方舟子不是質疑,他是要廢了韓寒這個人,他也不是打假,他是瀉私憤。打著"打假"的旗號的,不一定是正義之師。
回復 dwqdaniel 2012-1-29 09:09
hanfeng109: 微薄不能關評論。 韓寒的微薄支持他的多, 方舟子的微薄罵他的多。

是的,韓寒終於出手了。 在網路上吵來吵去永遠也辯不清。
方舟子的博客已關閉了評論功能,挨過鎚子的人,還怕個評論做什麼?切!不齒
回復 fanlaifuqu 2012-1-29 09:20
看來幾位好友的話,知道些端倪了!
回復 hanfeng109 2012-1-29 09:26
nsa130: 方舟子不是質疑,他是要廢了韓寒這個人,他也不是打假,他是瀉私憤。打著"打假"的旗號的,不一定是正義之師。
說得非常對!
回復 hanfeng109 2012-1-29 09:33
fanlaifuqu: 看來幾位好友的話,知道些端倪了!
你要證明10年前的文章是自己寫的。朋友作證不算, 手稿可以是抄的,反正要冤死你。 因為是高中肄業生,所以用了幾個英文單詞就不可以。17歲的少年稱26的女醫生為小姑娘就不可以。  翻老, 你怎麼證明你那些博客是你自己寫的?
回復 fanlaifuqu 2012-1-29 09:35
hanfeng109: 你要證明10年前的文章是自己寫的。朋友作證不算, 手稿可以是抄的,反正要冤死你。 因為是高中肄業生,所以用了幾個英文單詞就不可以。17歲的少年稱26的女醫生為 ...
等方肘子找到我,告訴你!
回復 活水湧泉 2012-1-29 09:35
方舟子讓我頭疼,這個人真夠鬧騰。
回復 hanfeng109 2012-1-29 09:40
活水湧泉: 方舟子讓我頭疼,這個人真夠鬧騰。
主要是心胸狹隘,偏執。但真正有權勢的人他不敢打。
回復 hanfeng109 2012-1-29 09:43
fanlaifuqu: 等方肘子找到我,告訴你!
那我先去通知方舟子了。
回復 布衣人 2012-1-29 09:48
方舟子自誇道,十年打假上千。平均3至4天打一個,嚴謹的打假他視同兒戲,職業打手,見誰咬誰。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回復 活水湧泉 2012-1-29 09:48
hanfeng109: 主要是心胸狹隘,偏執。但真正有權勢的人他不敢打。
中國特色呀,那個司馬南也不是好東西。
回復 hanfeng109 2012-1-29 09:53
活水湧泉: 中國特色呀,那個司馬南也不是好東西。
司馬南就是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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