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時狗咬了狗起糾紛人打了人 一老漢為狗復仇打昏中年男
9月2日下午4點20分許,萊蕪一路上發生了一起狗咬狗引發的人打人事件:一名六十多歲的老漢牽著自家小狗散步時,與同樣遛狗的一名中年男子碰面,兩隻狗發生撕咬,感覺自家狗被咬傷的老漢動手將中年男子打昏在地。
「遛狗時因為狗咬狗發生爭執,兩隻狗的主人打起來了。」2日下午5點多,市民撥打本報熱線電話反映,4點20分左右,在靠
近膠東路公交車站的萊蕪一路上,一名六十多歲的老漢牽著自己家的小狗在馬路邊散步時,迎面走來一名四五十歲的中年男子,手裡牽著一隻大型犬也在遛狗,結果兩隻狗碰面后發生撕咬,小狗不敵大狗退到老漢身後,而老漢感覺自家的小狗吃了大虧,一時氣憤不過,就與中年男子發生爭執,並動起手來為狗「復仇」。
「中年男子身材看上去挺壯實的,沒想到竟然會被一個六七十歲的老漢打倒在地。」目擊者稱,雙方發生衝突時,中年男子還拄著一根木拐杖,雖然他長得很壯實,但是他自始至終都沒有還手,也沒有用拐杖還擊,所以很快被打昏在地,隨後有人打了120電話並報了警。中年男子很快被120送到市立醫院接受救治,而動手打人的老漢則被警察帶走。
知情人透露,中年男子前不久剛剛做了心臟搭橋手術,身體還沒有復原,所以平常外出時都是拄著一根拐杖。
下午6點多,記者從市立醫院了解到,被打昏的中年男子正在接受檢查,並需要繼續觀察。
對於如何賠償一事,山東華愛律師事務所的項偉峰律師認為,單純從動手將人打傷方面說,老漢對中年男子被打傷負有全責,應該賠償由此產生的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和誤工費等;如果中年男子因為被打傷心臟病複發的話,所涉及的賠償事宜需要進一步商榷。「如果中年男子事先告知對方自己有心臟病的話,那麼打人者負有主要責任;如果打人者不清楚對方的身體狀況,則負有部分責任。」(記者 趙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