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轉帖] 賀紹強性騷擾案的受害者寫的

作者:I-love  於 2008-12-16 00:4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齊曉軍:
  
  性侵犯案女方當事人,1961年出生,北京人,已婚。1992年到美國。事發時,齊的丈夫在亞特蘭大工作,她本人則在孟菲斯大學商學院攻讀廣告市場學本科學位。
  
  ★王玉鵬:
  
  齊曉軍的丈夫,涉嫌毆打羅秦者,孟菲斯大學畢業。



我 是賀紹強性騷擾案的受害者。 一年多以來, 賀紹強性騷擾及賀梅案引起了轟動, 媒介上也一直在報導. 但我想告訴你們,至少關於性騷擾部分的報導有很多 地方是極其失真的. 這些錯誤的報導不僅助長了惡人的威風,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 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掩蓋了事實真相, 並深深傷害了真正的受害者。 下面 敘述一下性騷擾和所謂羅秦被打案前前後後的大概經過。 


1998年8月下旬,我進入孟菲斯大學商學院 MIS 本科讀書。 當時我托福考了500 多分, 英文仍然不是很好, 對校園的一切都不熟悉。 第一個學期開始我報了6門課,期中考試前退出一門,學期末以4A,1B的成績通過了其餘5門課。 


我先生九月底拿到了亞特蘭大市的工作邀請。當時我們商量著我是否離開孟菲斯隨他去新的地方。 我們跟那裡的幾所大學聯繫過,回答都是入學要求最低 托福550分。 而我要在那個地區入學, 必須重考托福, 而不知又需要多久。 我對先生說: 你先去工作吧, 在那邊繼續幫我打聽學校的事, 也許我在 這裡讀一兩個學期後轉學過去,那時學校就不要求托福了。 時間對我來說很重要。當然後來因為官司及各種原因,我直到畢業才離開孟菲斯。

我先生離開10天後星期天(10月11日)的上午, 那天是秋假(Fall break)。 我去圖書館旁邊的電腦室去寫作業。 因為第一次用學 校的電腦, 我的Password 又不對, 無法打開電腦, 只好去找只好去找lab assistant 尋求幫助。當時在服務台工作的賀紹強非常熱 情, 不僅幫助我打開電腦,給我講了一些用電腦的知識, 還說如果我們互留下電話, 今後有什麼問題他可以幫忙。賀留了他的名字及電話,我也寫了我的姓名 及電話。 在我做作業期間,賀曾來到我的桌子前詢問有沒有事要幫忙, 我說沒有。 他當時問了一些關於我的現狀, 並說他知道我先生剛找到工作。 大約 1:00 左右,賀又過來對我說: 2:00 電腦室會關閉,他知道有校園內有另外一個電腦室會在此時仍會開放, 他自己正好要過去,如我願意的話,下班 后可以順便帶路。在這裡我根本沒有邀請請他補什麼課。 我進電腦室時,一個人用學生卡開的門,我只是跟著進入, 並沒有注意門上有什麼字。由於我在兩點前 確實完不成手頭的事, 這個人是中國同鄉,又在電腦室工作, 自然也就相信並贊同等2:00 時隨他過去。 


賀在2:00 時招呼我離開, 在去英語系Patterson Hall 的十幾分鐘里,他對我談的是學英文的技巧和一些學習方法, 並再次說如 果有困難他願意幫助我。我十幾年沒進校門了, 入學后對很多事都不清楚,確實要諮詢的事太多了, 又遇到了一個「熱心』的中國人,因而對他這些話題很感興 趣。賀在初接觸時確實給人的印象是熱情實在的, 如果不把他在不同場合說的話來比較, 也確實不容易發現他的欺騙。 不僅我當時沒有懷疑他的用心, 後來 不是他用謊言編織的故事也欺騙了一些人嗎?

我隨賀來到 Patterson Hall, 因為他一直在說:你有什麼問題要問的話我可以幫助解答。我這時感覺功課可以晚一時做,花一點時間問 些學業方面的問題倒是必要的。 他領我來到一個教室, 擺好手椅讓我坐下。 因賀當時在商學院讀MIS碩士(他對公眾一直說是經濟學博士),和我同一個專 業,我問了他幾個關於專業方向方面的問題和幾個課本中的語法問題。 


沒多一會,賀說我問的問題太枯燥,建議勞娛結合,一起出去看電影。 我回答說: 不想去。 賀又說可以帶我去商店,我說沒有什麼東西要買。最後賀 說:那去校園外好不好? 我說:我真的什麼地方都不想去, 我壓力很大,在忙於功課。很短暫沉默后,我正在考慮去電腦室, 賀突然說:你很美,你知道我很 喜歡你。並把手放在我肩頭。 我感到很害怕, 對賀說:謝謝你,我已經結婚了。 祝你好運。 說完就往出跑。賀攔住我的去路,我嚇的直哆嗦,哭著求他放了 我。 賀根本不聽,我與他抗爭約一二十分鐘, 三個衣扣被解開,由於藍色纖維長褲的隱形拉鏈在背後,賀在動態中沒有找到,所以狀態還好。賀也沒有達到目 的。 當我藉機逃出教室后, 賀追出來, 在樓梯口擋住我的去路並威脅說: 不要把今天的事說出去, 否則我不會放過你。 


我平生第一次遇到這類惡性事件。 當我哭著回到家裡, 劉教授在廳里看電視, 我直奔自己的房間, 撥通了我先生在亞城家中的電話。他的室友告訴 我他不在家, 並會轉告我先生。 一個多小時后我先生打來電話, 我把所發生的事情告訴了他。 我先生當時建議報警,安慰我不要傷心, 他會儘快完成手頭 的工作, 請假回來解決。(電話帳單上有號碼顯示。政府控告人沒有去調電話帳單, 在法庭上讓賀的律師鑽了一個空子)。 在我先生尚未回來的幾天里, 我 感到天昏地暗, 不之所錯措。五天後星期五晚(10月16日)丈夫回來時, 我身上浮腫的部分已經消除, 但肢體上的淤血瘢痕仍然可見。 第二天(10月 17日)我先生在盛怒之下去學校警察室報了警, 后被告知當事人需要到場, 又接我一起去敘述詳情。

事件發生后, 賀曾經給我寫過email, 甚至打過電話。報案后的第二天早晨(10月18日), 我先生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說的英文, 但對我 名字的發音很準確。 經學校調查,值班人員敘述打電話人是一東方男子,除眼鏡有所不同,其他特徵與賀紹強相同。(見學校法庭紀錄) 


10月19日,校方及警方對性騷擾事件進行了調查。 先同賀談話,之後學校的官員向我了解情況,看了我的傷勢,紀錄了受傷的狀態, 但沒有拍照。這個失誤也讓賀的律師鑽了空子。 


賀紹強一邊在警察局的自述里說我有精神病, 向他借錢, 誣陷他等, 並欺騙美國警察說在中國婦女在事件發生24小時內不報案, 警方是不予受理的。(見賀的陳述)另一邊又請一些人找我談話,要求和解,並請我撤掉這個案子。 


賀太太曾經多次騷擾我,撒潑似的打電話, 到電腦室與我糾纏, 甚至在法庭門外威脅我。 


11月27日,我先生回孟城探親, 我們象往常一樣帶室友去購物。 在大中華超市遇到賀夫婦。 由於他們一直騷擾我, 我先生想當面警告他們停止 騷擾。 雙方爭吵起來,賀竟然報警說我先生打了他們。警察到達后問明情況, 看到沒有任何打架的情況發生, 便把他們的地址交給我們,並叫雙方離去。 后 來就是賀紹強為了擾亂局勢,逃脫罪行,把賀太太送進醫院留觀一夜, 製造了一個所謂被打打出血,陷入經濟困難的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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