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之際的社會巨變
讀讀顧炎武《日知錄》「周末風俗」
【李西興按】春秋戰國之際,中國的社會產生了極大的變化。因此以郭沫若為代表的中國古代史學派,把春秋戰國之交,定為中國古代奴隸制社會和封建制社會的分界。
明末清初學者顧炎武(1613- 1682年)《日知錄》卷十三「周末風俗」條,對春秋戰國之際產生的社會巨變,有言簡意賅的論述。愛好中國歷史的網友,請重讀一下這篇短文。
顧炎武《日知録》卷十三
周末風俗
《春秋》終於敬王三十九年(公元前481年)庚申之歲,西狩獲麟。又十四年,為貞定王元年(公元前468年)癸酉之歲,魯哀公出奔。二年,卒於有山氏。《左傳》以是終焉。又六十五年,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戊寅之歲,初命晉大夫魏斯、趙籍、韓虔為諸侯。又一十七年,安王十六年(公元前386年)乙未之歲,初命齊大夫田和為諸侯。又五十二年,顯王三十五年(公元前334年)丁亥之歲,六國以次稱王,蘇秦為從長。自此之後,事乃可得而紀。自《左傳》之終以至此,凡一百三十三年,史文闕軼,攷古者為之茫昧。如春秋時猶尊禮重信,而七國則絕不言禮與信矣。春秋時猶宗周王,而七國則絕不言王矣。
【原註】《史記·秦本紀》,孝公使公子少官率師會諸侯於逢澤以朝王。蓋顯王時。
春秋時猶嚴祭祀,重聘享,而七國則無其事矣。春秋時猶論宗姓氏族,而七國則無一言及之矣。春秋時猶宴會賦詩,而七國則不聞矣。春秋時猶有赴告策書,而七國則無有矣。邦無定交,士無定主,此皆變於一百三十三年之間。史之闕文,而後人可以意推者也。不待始皇之並天下,而文武之道盡矣。
【原註】李康《運命論》雲,文薄之弊,漸於靈景。辨詐之偽,成於七國。
馴至西漢,此風未改。故劉向(約前77-前6)謂其承千歲之衰周,繼暴秦之餘弊,貪饕險詖,不閑義理。觀夫史之所錄,無非功名勢利之人,筆札喉舌之輩,而如董生(董仲舒,前179-前104)之言,正誼明道者不一二見也。蓋自春秋之後至東京,而其風俗稍復乎古。吾是以知光武明章【東漢光武帝(前6-57年)明帝(28-75年)和章帝(58-88年)】,果有變齊至魯之功,而惜其未純乎道也。自斯以降,則宋慶曆(1041-1048年)、元祐(1086-1094年)之間為優矣。嗟乎,論世而不考其風俗,無以明人主之功。余之所以斥周末而進東京【指東漢時期】,亦春秋之意也。
李西興據臺灣商務印書館王雲五主編《萬有文庫薈要》
民國五十四年(1965年)臺一版校,200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