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則與端午節有關的故事
李西興
一、馮夢龍《警世通言》第七卷《陳可常端陽仙化》(縮寫)
話說大宋高宗紹興十一年間,高宗皇帝母舅吳七郡王,五月初五日,去靈隱寺齋僧。見壁上有詩四句:
齊國曾生一孟嘗,晉朝鎮惡又高強。
五行偏我遭時蹇,欲向星家問短長。
郡王召來作詩的侍者陳可常,讓他解釋詩的意思。可常回答說:「齊國有個孟嘗君,養三千門客。他是五月五日午時生。晉國有個大將王鎮惡,此人也是五月五日午時生。小侍者也是五月五日午時生。卻受此窮苦,以此做下四句自嘆。」郡王郡王見他言語清亮,人才出眾,意欲抬舉他。當日就差人去臨安府僧錄司討一道度牒,將可常剃度為僧,作為郡王府內門僧。
次年五月五日,郡王又去靈隱寺齋憎。將可常帶回府見郡王夫人。命他填詞歌詠粽子及府里的歌妓新荷。至晚席散,送可常回寺。
第三年五月五日,郡王又要去靈隱寺齋僧。不想下大雨,郡王就分付院公:「你自去分散眾僧齋供,就教同可常到府中來看看。」院公領旨去靈隱寺齋憎,並說要同可常回府。但是可常害有心病,不能成行,封一簡上呈郡王,是《菩薩蠻》詞一首。詞中有:「主人恩義重,知我心頭痛。待要賞新荷,爭知疾愈么?」
郡王隨即喚新荷出來唱此詞。有管家婆稟告:新荷懷孕了。經勘問,新荷供說:「我與可常奸宿有孕。」郡王大怒:「可知道這禿驢詞內都有『賞新荷』之句。他不是害什麼心病,是害的相思病!今日他自覺心虧,不敢到我府中!」教人分付臨安府,差人去靈隱寺,捉拿可常和尚。把可常嚴刑屈打成招,下在獄中。
經靈隱寺長老求情,臨安府從輕發落。將僧可常追了度牒,杖一百,發靈隱寺,轉發寧家當差。將新荷杖八十,發錢塘縣轉發寧家,追原錢一千貫還郡王府。
新荷回到家裡。她父母說:「我們又無錢。你若有私房積蓄,湊齊去還王府。」新荷說,「這錢自有人替我出。」她父親張公罵道:「你這賤人!與個窮和尚通姦。他的度牒也被追了,卻那得錢來替你還?」新荷說:「可惜屈了這個和尚!我自與府中錢原都管有奸。他見我有孕了,恐事發,教我『到郡工面前,只供與可常和尚有奸。郡王喜歡可常,必然饒你。我自來供養你家,並使用錢物。』說過的話。今日只去問他討錢來用,並還官錢。我一個身子被他騙了。先前說過的話,如何賴得?」父母便去找錢都管求助。不料錢都管翻臉不認賬。新荷乃跟父母到郡王府前,連聲叫屈,講出實情。郡王罵道:「你這賤人,怎地依他說,屈了可常和尚!」就著人分付臨安府,捉拿錢原審問拷打,供認明白。一百日限滿,脊杖八十,流配沙門島牢城。新荷寧家,饒了一千貫原錢。隨即差人去靈隱寺取可常和尚來。
卻說可常在寺內草舍中將息好了,又是五月五日到。可常取紙墨筆來,寫下一首《辭世頌》:
生時重午,為僧重午,得罪重午,死時重午。
為前生欠他債負,若不當時承認,又恐他人受苦。
今日事已分明,不若抽身回去!
五月五日午時書,赤口自舌盡消除;
五月五日天中節,赤口白舌盡消滅。
他去舍旁的泉里沐浴后,就坐化了。寺里正要火化遺體,郡王府院公卻來取可常。院公聞訊,教暫緩火化,急急回府,將此事並《辭世頌》呈上。郡王看了大驚。次日,遂同夫人去靈隱寺親自拈香,為可常送葬。眾人只見火光中現出可常形像,問訊謝郡王、夫人、長老並眾僧,說:「只因我,前生欠宿債,今世轉來還。吾今歸仙境,再不往人間。吾是五百尊羅漢中名常歡喜尊者。」
二、《史記·孟嘗君列傳》(摘譯)
孟嘗君田文的父親田嬰,是齊威王的少子,齊宣王的庶弟。田嬰有四十多個兒子。田文的母親是父親一個地位卑賤的妾。他是在五月五日所生的。田嬰曾對田文的母親說:「不要養育這個孩子。」田文是被母親私下養大的。他長大成人之後,被舅父們領著去見父親田嬰。田嬰對田文的母親發怒說:「我曾命你把這孩子扔掉,你竟敢把他養大。這是為什麼?」田文叩首問道:「父親不願意養五月的兒子,原因何在?」田嬰說:「五月的兒子,會長和門扇一般高,將不利於他的父母。」【索隱按:《風俗通》云:「俗說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田文說:「人生是受命於天呢?還是受命於門扇呢?」說得他父親啞口無言。田文接著說:「若是受命於天,父親何必擔憂。若是受命於門扇,把門扇加高就行了。誰還能長多麼高呢!」以後田文繼承父親的基業,擔任齊國的相國。成為戰國著名的四大公子(齊國孟嘗君,趙國平原君,魏國信陵君,楚國春申君)之首。
三、《宋書·王鎮惡傳》(摘譯)
王鎮惡,是前秦皇帝苻堅的宰相王猛的孫子。他父親王休是河東太守。王鎮惡是五月五日出生。他家的人認為犯了風俗的忌諱,想把他過繼給疏遠的宗親。他爺爺王猛卻說:「這是個非同一般的孩子。昔日孟嘗君就是惡月生的,卻當上齊國的相國。這孩子也會興大我家門戶的!」所以給他取名叫作鎮惡。前秦覆亡后,王鎮惡南渡,成為東晉的名將。他在劉裕(時執掌東晉的軍權和國柄,后篡晉建立南朝宋,被謚為高祖皇帝)麾下,平定劉毅的叛亂,並北伐攻佔關中,均立大功。
2009年5月28日編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