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教育部頂個屁用
又有一名亞裔家長.日前向教育部提出申訴,稱其女兒SAT/ACT考試幾乎滿分,並在課外活動和全國性比賽中皆有優異成績背景下,仍被九所美國大學拒絕,不得不到國外留學。亞裔教育聯盟致信美國教育部民權辦公室,要求立即徹查此事。
先前美國教育部剛剛駁回了亞裔聯盟提出的針對哈佛大學招生時歧視亞裔的行政申訴。又向教育部嘮嘮叨叨有用嗎?美國教育部頂個屁用。美國的教育大權是掌握在各州手中,哈佛等私立名校根本就沒把教育部當回事,更不是什麼上下級關係。
引發這些風波都原於美國六十年代的平權法案。平權法案基本上是主張在大學錄取學生,公司招募、晉陞,政府招標時,應當照顧到少數族裔和女性。原因是歷史上對黑人和女性的歧視,造成他們落後於起跑線,現在給些補償。
平權法實施之後,黑人和婦女的大學錄取率大大提高。有些大學甚至直接給黑人、拉美裔申請者加分,或給於配額。一但有配額,高分不夠當然就降分數線往低分申請人里找,這對有刻苦用功傳統的亞裔學生想上名校就更加困難,利益受到侵害,當然就感覺不公平。
不過,還是多借鑒一些抗爭的案例:
Bakke case是曾引起公眾廣泛關注的案例。Allan P. Bakke是一位NASA工程師及前美國海軍陸戰隊軍官,他打算進入醫學院就讀但數次遭拒。兩次被拒絕後,Bakke一氣之下將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醫學院告上了法庭,這個醫學院根據16%黑人學生的定額制,錄取了一些比Bakke各方面條件差的黑人學生。Bakke不幹了,我白又不招誰惹誰了。 Supreme Court最後判決醫學院敗訴,其政策侵犯了白人申請者的權利,並下令接受Bakke入學。
1996年加州通過了著名的209提案,用公投的方式廢除平權法。 這個提案讓加州成為全美第一個禁止公立大學以種族因素為錄取標準之一的州,成績成為錄取的主要標準。不過好象又有什麼SCA 5 提案的反赴。
2003年密歇根大學的 Grutter v. Bollinger案再次成為熱點問題。由於一個時期以來,密歇根大學的本科錄取時,把學生置於一個150分的體系裡排序,學生如果得分高於100分,則獲得錄取。同時,少數民族學生包括非洲裔,西班牙裔和印第安人,自動獲得加分20;而一個滿分的SAT成績,只有加分12。1997年,白人學生,密西根居民 Grutter申請密歇根大學法學院時被拒絕, 她的GPA 是3.8,LSAT:161。 但Grutter發現有黑人學生的GPA和LSAT成績比她低, 卻獲得錄取, Grutter於是把密西根大學告上法庭。2003年6月23日,最高法院再次作出裁決:密歇根大學給每個少數民族申請者加20分的本科生錄取政策是違憲的;但同時又裁定法學院為了增加學生的「多樣性」而照顧少數族裔是合法的。
亞裔對子女能否上名校的權益最為關切,不過要與名校鬥智斗勇,還得多下點工夫,找到更好的切入點。僅僅找教育部上訪,恐怕還是中國人的思維。
當然這麼多的亞裔讀書人能搞個什麼北大清華分校比哈佛MIT更牛,那什麼問題就都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