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家屯是我們村旁邊的一個小村莊。姚志成從部隊上複員以後,出去闖蕩了幾年又回到了姚家屯。上個世紀90年代的時候,農村開始搞民主選舉,因為家裡弟兄多戶門大,志成被選為村的支部書記。
志成上任以後沒幾年的時間就把村辦的紡織廠搞得紅紅火火,十庄八村的小媳婦大姑娘都來紡織廠打工。村裡富了以後,修上了柏油路,建起了大禮堂、電影院和洗澡堂,姚家屯成了遠近聞名的明星村。每到過年村裡每人還發1000塊錢、5斤魚和5斤肉。於是志成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村裡的土皇帝:村裡的人蓋房子,到村辦工廠上班,都要志成批准才行,所以村民都對他畢恭畢敬。
因為經常有客戶來看貨,有領導來視察,村裡辦起了一個小食堂,專門招待客人。美華就被從紡織廠里挑出來到小食堂做飯。美華是我同學的妹妹,不到三十歲的樣子,人長得乾淨利索,做事麻利。美華嫁給了同村的一個小夥子,她的老公是個老實巴交沉默寡言的人,沒手藝也沒本事,美華在家整天對老公吆三喝四的。莊稼地里只打糧不見錢,美華就把家裡的地扔給老公一個人種,自己到紡織廠上班了。據說,美華到食堂做飯是志成點名叫去的。美華有客人的時候給客人做飯,沒客人的時候就給志成一個人做飯。除了做飯,美華還幫志成打掃辦公室衛生。
志成的辦公室在二樓,辦公室的裡面還有一個卧室供志成休息用。志成有時候工作晚了,就在這裡睡覺。時間久了,美華和志成的風言風語就傳遍了周圍的村子,美華的老公聽說后,把她打了一頓。美華一氣之下搬回了娘家,鬧著要跟老公離婚。
美華不管人們的流言蜚語,也不聽父母的勸告,從此跟定了志成。但從街頭巷尾的議論中,人們知道志成跟美華好是希望美華能給他生個兒子,而美華也清楚這一點。志成家裡有個老婆,這個老婆是他們本村的,是在志成家裡很窮的時候嫁給他的,可惜頭胎和二胎都是女孩。根據當時的計劃生育政策,她的老婆去做了結紮,從此不能再生孩子了。沒有兒子是志成的一塊心病。有一次,一個村民想在村裡蓋新房找志成批一塊地,志成划給他的地方他很不滿意,於是夫妻倆一起去村委鬧,志成訓了他們幾句,那個人的老婆就大罵志成是「壞種」、「絕戶」、「斷子絕孫」之類的。這件事讓志成非常生氣。
志成和美華睡覺的事,他的老婆也知道,跟志成鬧了幾次,志成就乾脆連家也不回了,村裡總有好事的人在中間傳話,有一天上午,有人告訴志成的老婆:「聽說美華懷孕了,如果美華能生個男孩,志成許諾和她結婚。」志成的老婆聽了,無異於判了自己的死刑,一氣之下喝了一瓶農藥,家裡的人一邊給志成報信,一邊打120救護車。整個小村炸了鍋一般。這種事自然有人去告訴美華,說志成老婆的娘家人要來打美華,還要到公安局告美華。美華嚇懵了,一時不知怎麼才好,急急忙忙回到家,家裡人都下地幹活了,美華也拿起一瓶農藥喝了下去,等家裡人發現美華已經死了。
而志成的老婆被送到醫院時也搶救無效死了。志成給了他丈母娘家一大筆錢,又給了美華家一大筆錢,這兩家人也沒怎麼鬧,人都死了,鬧有什麼用?有人還說:「美華沒福氣,早知道志成的老婆死了,美華就不用死了。」
美華死了以後,她婆家的人嫌丟人,不給她發喪。她娘家的哥哥嫂子也覺得丟人,最後,她母親只好為她說了一門「鬼親」,就是「嫁」給沒有結婚早逝的人,那個人家給了美華家3000塊錢,把美華「娶」回去同自己的幾年前死了的兒子合葬了。
又過了幾年,志成仍然是村裡的書記,而且還成了縣裡的政協委員。他又從紡織車間挑了另一個沒有結過婚的女孩為他做飯,女孩懷孕以後,在縣城給這個女孩買了套房子,女孩還把自己的母親接過來一起住。誰知生下來還是一個女孩。志成從此冷落了這個女孩子。
據說,還有女孩願意為志成生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