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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酒令(ZT)

作者:hu18  於 2009-11-30 12:0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5評論

關鍵詞:

過去有一員外,有三女,均已嫁人。
一日,三女攜夫歸寧。員外設宴招待,席間喝酒行令。酒令要求:
第一句須有三字同偏旁,第二句須有三字同頭。且內容須符行令者身份。
大女婿乃一官吏。念酒令道:
穿得綾綢紗,方能官寶家。
二女婿是一珠寶商。說酒令道:
走得江海湖,才是大丈夫。
三女婿是一殺豬的。接著說道:
一刀捅開肚腸肺,放出全是尿屎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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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花

發表評論 評論 (5 個評論)

回復 遙祝 2009-11-30 12:06
搶沙發坐
回復 shipuliu 2009-11-30 12:22
回復 yulinw 2009-11-30 13:48
回復 絳紫湮 2009-12-1 00:10
西西
回復 心隨風舞 2011-8-31 02:40
       ,宴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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